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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2023年法院系统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2026-09-09

浙江湖州安吉2023年的法院招录公告已经发布。安吉法院本次招录司法雇员5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录的完整时间线,从报名到资格初审、从打印准考证到参加考试,每个节点都标注清楚了,备考的朋友们可以据此安排自己的复习计划。感到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浙江安吉2023年法院系统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经省市法院及县有关部门同意,安吉法院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计划

安吉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5人,招录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本科学历年龄18至32周岁(1990年10月14日至2005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4日至2005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10月19日16时。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2023年10月13日9时–10月19日17时。县法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023年10月25日9时–10月27日16时。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具体为:

上午9:30-11:30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下午13:30-14:00《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3)确定面试对象:根据各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县法院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材料。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安吉人力资源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县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安吉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县法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县法院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形,可视情递补,递补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录用。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范本由省高院统一监制,订立合同的第三方由县法院商同县人社部门决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3年10月13日,户籍以2023年10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可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安吉法院:联系电话:0572-5038151。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安吉人力资源网公布,请考生留意。

(七)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安吉法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安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监督电话:0572-5038151。

附件:安吉法院司法雇员招录职位表.xlsx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北京房山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信息

2023年北京房山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四)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①《房山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

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

⑤毕业证扫描件;

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无,则无需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房山法院+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fayuan705@126.com。

2.报名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3),聘用后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7: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报名截止后,房山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房山法院将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方式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笔试和面试

房山法院将适时组织政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

房山法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房山法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递补人选,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可直接从递补人选中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计划和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房山法院工作。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7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派遣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并确定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职业保障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在房山法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房山法院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房山法院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房山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10-8936488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查看附件

附件1:《房山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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