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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2023年司法局人民调解员招聘信息

2026-09-08

2023年广东韶关新丰县招聘公告是不少求职者关心的事。县司法局这次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报名时间定在10月10日至18日。今天小编把大家关心的报名条件、薪酬标准、招聘流程都整理出来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具体的岗位要求。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新丰县2023年司法局人民调解员招聘信息

因工作需要,新丰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遥田司法所和回龙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各1名,主要工作内容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开展日常行政办公业务。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参照目前我县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基本要求:年龄18-40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新丰户籍;

6.有较好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熟悉电脑操作和资料整理工作,能熟悉掌握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文字录入、编排等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等其他不适宜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邮件报名形式。报名邮箱:xfsfbgs@ 163.com;咨询电话:0751-2253385。

3.报名所需资料: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填写,并在报名表附上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相片;身份证、学历证书。所有资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筛选,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入面试。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签订劳动合同无效。初审合格后,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五、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员需提供个人征信情况(可在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或被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相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对放弃聘用或者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由新丰县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递补。

附件:新丰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报名表.docx

新丰县司法局

2023年10月10日

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公告,报名时间10月9日起

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公告,报名时间10月9日起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中文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邮箱:fcg2827786@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经试用期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承担。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现行《防城港市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司法局,电话:0770--282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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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8日

青山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安排

青山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安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力拓岗扩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筹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切实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青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安保队员岗位共计10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根据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青山区户籍,身体健康,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③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④残疾人;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考务工作由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申请、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申请。2023年10月9日,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shan.gov.cn/)上发布招考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本人须携带《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先报名,再办理《就业创业证》)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等资料,到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7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青山区市政侧路29号)

2、面试。面试前,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联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和考察。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定体检、考察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考生体检并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和考察。

4、公示。经面试、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3年10月下旬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具体负责。

6、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依法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招聘过程中,特别是报名申请、面试、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青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68865266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贵州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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