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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方城县2023年11月招聘公告详情

2026-09-08

2023年河南南阳市方城县就业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方城县公益性岗位这次招聘21人,报名地点在方城县便民服务中心二楼61号窗口。今天小编整理的是详细的报名条件,包括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具体要求。感兴趣的网友与小编来看一下吧

南阳市方城县2023年11月招聘公告详情

一、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 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六)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 (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招聘岗位

方城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等16个单位后勤保障、工勤服务、文印收发类公益性岗位21个。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9月10日-2023年9月16日

方城县便民服务中心二楼61号窗口,联系电话:67290375、65076691。

四、办理要件

(一)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三)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四)相关困难证明:

1.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城镇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

3.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提供劳动模范证书;

4.军烈属,提供军烈属证明;

5.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能证明其单亲家庭及需抚养子女的相关资料;

6.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委会审核确定的凭证;

7.困难家庭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助学贷款合同、毕业证等相关材料。

五、招聘时间、地点

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招聘,招聘时间:2023年10月17日,招聘地点:方城县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市场,采取现场招聘方式,由用人单位与申请人员双向选择。

方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23年公告

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23年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及本公告。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6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8日-2023年7月12日。7月12日24:00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电子材料打包按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wstcrsc@163.com邮箱,报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word文档);

(2)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pdf);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pdf);

(4)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特别提醒,凡报名材料不按要求命名的、报名材料不全的、报考岗位未明确的、报考岗位错报的,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文山学院文贤楼五楼5-06室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告,同时电话通知考生。

3.岗位调剂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若满足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在征求其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可调剂到相应岗位参加招聘考试,岗位调剂在笔试考试前完成。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大于3:1笔试方可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的具体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文山学院校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面试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经递补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参加等额面试的应聘人员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3)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录用;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由文山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考察

由文山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收到学校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一个月内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环节要求的相关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六、待遇

(一)工资构成与编内教职工构成一致,具体核算方式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文山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5)及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执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校提供成绩单,我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件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未尽事宜由文山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6-2152020、262409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监督电话:0876-2666609;

(三)门户网站:https://www.wsu.edu.cn/。

附件:

1.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

4.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2018版)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公告,报名时间10月9日起

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公告,报名时间10月9日起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中文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邮箱:fcg2827786@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经试用期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承担。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现行《防城港市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司法局,电话:0770--282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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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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