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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23年招聘公告详情

2026-09-08

安徽省2023年招聘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建设单位合肥市第十中学正在招聘行政干事一名,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名,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传播类专业的优先。今天小编整理了这份招聘公告的核心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23年招聘公告详情

合肥市第十中学是合肥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是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建设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海航班日常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合肥市第十中学面向社会人员招聘行政干事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行政干事1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传播类专业优先)。

2.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能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执行力强。

3.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热心为学生服务。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等。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6.具有较强的新闻稿撰写、视频剪辑、图片处理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自媒体进行宣传,会使用Word、Excel、PPT制作等办公软件。

7.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和活动组织能力。

三、岗位职责

行政干事:

1.负责海航部宣传策划、制作等工作。

2.配合做好海航部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四、报考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截止,或报名人数满6人截止。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以下附件(合肥十中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表格填写完整,与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电子照片,发电子邮件至2916308933@qq.com进行报名。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根据通知,通知采用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被通知者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根据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应聘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2张,奖励证书等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审核,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核验完毕后现场归还)。

3.体检

(1)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到指定的合肥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体检次日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要求并有权通知其他应聘者体检,并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①体检不合格的。

②未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

4.聘用

经材料审查、面试且体检合格者,择优录用并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鉴定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出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聘用;符合录用条件的,继续聘用。

5.工资及福利待遇。

(1)行政干事每周休息2天,工资待遇按学校现有聘用行政教辅人员标准执行。

(2)学校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根据国家规定个人应承担的缴费金额由学校代扣代缴。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合肥十中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合肥市第十中学

2023年10月10日

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23年公告

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23年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及本公告。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6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8日-2023年7月12日。7月12日24:00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电子材料打包按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wstcrsc@163.com邮箱,报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word文档);

(2)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pdf);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pdf);

(4)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特别提醒,凡报名材料不按要求命名的、报名材料不全的、报考岗位未明确的、报考岗位错报的,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文山学院文贤楼五楼5-06室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告,同时电话通知考生。

3.岗位调剂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若满足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在征求其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可调剂到相应岗位参加招聘考试,岗位调剂在笔试考试前完成。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大于3:1笔试方可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的具体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文山学院校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面试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经递补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参加等额面试的应聘人员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3)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录用;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由文山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考察

由文山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收到学校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一个月内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环节要求的相关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六、待遇

(一)工资构成与编内教职工构成一致,具体核算方式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文山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5)及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执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校提供成绩单,我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件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未尽事宜由文山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6-2152020、262409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监督电话:0876-2666609;

(三)门户网站:https://www.wsu.edu.cn/。

附件:

1.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

4.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2018版)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2023年江苏昆山教育系统选聘140名高层次人才

2023年江苏昆山教育系统选聘140名高层次人才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选聘140名高层次人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选聘对象:

(1)2023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其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师范专业,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对口。

(2)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生,且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院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或获得过院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之一的,专业对口。(以上材料须提供纸质证书)

3.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4.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应聘者视同为2023届毕业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1.时间:2023年6月13日--6月15日(每天8:00--18:00)。

2.方式:应聘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及上传相关材料。已注册过账号的,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旦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综合考核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应聘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按序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必须清晰易辨,资格审查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⑴个人简历;

⑵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⑷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⑸当前就读学段的学习成绩单(需加盖院校教务部门章);

⑹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自拟的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⑺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其他业绩材料(以证书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

2.资格确认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凡审查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在6月19日12:00前电话告知。

通过资格确认的进入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选聘单位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情况,按照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满岗位选聘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是否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由选聘单位在6月20日16:00前负责通知。

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在6月20日至综合考核前4天明确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综合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当参加相应学科笔试全部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参加相应学科笔试全部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查阅成绩。

面试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从本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本岗位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资格线分数出现同分的,则同分数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特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综合考核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50%)+面试成绩(按占比50%)。各项目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各项目中有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综合考核开始前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资格复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查的,不再递补。

应聘者务必在报名网站打印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资格复查时需提供《报名表》和报名时上传网络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

综合考核结束后签约。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放弃签约的,经选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1.完成签约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本次选聘对通过综合考核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相关要求进行。

3.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选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不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昆山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553129。

咨询电话:

昆山震川高级中学----袁老师0512-57709597

昆山市第一中学----邹老师0512-57558896

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徐老师0512-36921011

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蔡老师0512-81636080

昆山市花桥高级中学----胡老师0512-81868972

昆山市锦溪高级中学----柳老师0512-36651276

新建高中----徐老师0512-36921011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陈老师0512-57639736

昆山市巴城高级中学----张老师0512-57853320

昆山市玉山中学----朱老师0512-57591293

昆山开发区青阳港学校----陈老师18550558469

昆山市兵希中学----陆老师0512-57368261

昆山市蓬朗中学----谭老师0512-57611172

昆山市城北中学----张老师0512-57757378

昆山高新区汉浦中学----王老师0512-36877896

昆山市花桥中学----陈老师0512-57691060

昆山市花桥徐公桥中学----张老师0512-57687892

昆山市花桥集善中学----张老师0512-57608093

昆山市张浦良渚实验学校----潘老师0512-57451360

昆山市张浦震阳实验学校----张老师0512-57420686

昆山市新镇中学----马老师0512-57665703

昆山市陆家中学----陈老师0512-57960001

昆山市费俊龙初级中学----陆老师18912626717

昆山市石牌中学----戴老师0512-36905197

昆山市亭林初级中学----严老师0512-57475172

昆山市石浦中学----顾老师0512-57275062

昆山市淀山湖中学----陈老师0512-57486593

昆山市周庄中学----顾老师13962670215

昆山市锦溪初级中学----张老师0512-57231176

昆山市教育局----0512-5753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0607(发布)

昆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

2023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新闻学专业录取线

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公告,报名时间10月9日起

2023年越城区教师招聘考试内容及分值设置

贵州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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