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正在进行,其中杭锦后旗卫健系统的招聘规模是1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小编了解到,这次招聘的报名方式和往年有所不同,采用的是邮箱报名而非网站在线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学历证明、资格证件等扫描件,全部生成PDF格式打包发送。具体的邮箱地址和操作要求,下文会有详细说明。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为做好2023年度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杭锦后旗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人(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满5年的岗位年龄放宽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具体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日期从报名公告发布日计算;
7.户籍不限;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对于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考生从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skszx.com)下载《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填报内容要求电子版,不可手工填写),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照片为近期免冠渐变蓝二寸正面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各一份,全部生成为PDF格式,压缩打包为1个文件,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的邮箱。
杭锦后旗医院邮箱:hjhqqyy@126.com
杭锦后旗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邮箱:hhfybjy@126.com
杭锦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hjhqfyz@126.com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18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19日18:00,请考生留意报名反馈信息。
2.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调整或取消的岗位,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4.应聘人员对报名表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杭锦后旗卫健委组织实施,抽调相关部门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的信息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当及时反馈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应聘人员成功报名后,初审结果告知本人。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年龄、民族、学历、所学专业、身份及其他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人员要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5.《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旗卫健系统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报名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对于公开招聘关键岗位上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一环节同一岗位计划递补最多进行1次。组织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各招聘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笔试按行业及岗位专业特点设置为医疗卫生类试题。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三)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卷面成绩+民族加分,保留两位小数点。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科目卷面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卫健委具体负责,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原所在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持《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点。
(六)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旗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旗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完成。应聘者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旗组织、人社部门和卫健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经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旗组织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旗卫健委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对基层事业单位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三)本方案由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2023年度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杭锦后旗卫健系统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8日
五原县2023年医疗卫生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2023年度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人。详见:附件3《2023年度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招聘年龄计算日期以公告发布日计算,即1987年10月8日(不含)至2005年10月8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3年10月16日)。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10.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原所在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应聘证明。
1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详见《招聘岗位表》);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件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完整后上传至指定邮箱报名(请以实名发邮件)。报名邮箱:bswywjw@126.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10月18日17: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10月19日12:00。
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根据资格审核意见重新完善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本阶段不能再重新提交或改报。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同一次招聘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应当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和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的顺序如下:
(1)《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至报名登记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人签字须本人亲笔签名,上传扫描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
(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所在那页扫描件(放一页上);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6)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扫描件,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6.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200字以内),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需完整填写毕业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7.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名称中包含类"字的为专业类,不包含类"字的均为具体专业名称。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8.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须选择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与本人毕业证专业一致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信息。
10.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线上进行,由各招聘单位自行负责。
2.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简要说明理由并回复至应聘人员报名邮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所有的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卫健系统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5.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6.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
(三)公开招聘报名结束后,如有空缺岗位经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进一步放宽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面向社会发布补充公告,进行补充报名。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报名初审通过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对于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申请,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笔试按行业及岗位专业特点设置为医疗卫生类试题。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三)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须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同一岗位计划递补最多进行1次。组织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各招聘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应聘岗位相应笔试科目卷面成绩+政策加分。保留两位小数点。政策加分是指: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政策加分分值为2.5分。
(七)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导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应聘人数:招聘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原所在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应聘证明。
(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工作由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测评时间共计8分钟。
4.面试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民族加分)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点。
(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组织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形成具体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确定最低服务期限。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七)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公告由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度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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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023年度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杭州建德市医疗卫生系统招聘26人公告

为保障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如期投入运行,根据杭七院浙西院区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会议要求,经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23人,劳务派遣3人,共计26人。
一、招聘原则
1.尊重人才,任人唯贤;
2.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严守纪律,全程接受各方监督。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体职位要求
聘用性质
序号
岗位
专业
招聘
人数
户籍要求
年龄
学历
其他要求
编外
用工
1
护理
护理、护理学
17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
康复技师
康复治疗技术
3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
心理治疗和测量师
临床心理学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须具有心理治疗师资格证
4
临床中医师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
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须具有2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劳务
派遣
用工
1
后勤保障(水电)
机电一体化技术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
须具有高低电管理上岗证
2
导医
医学相关专业
2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9日在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录招聘"、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时进行公示。
2.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0月13日
报名地点: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事科
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个人简历、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等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考试
卫技岗位(护理、康复技师、心理治疗和测量师、临床中医师、导医):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3名及以上的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非卫技岗位(信息管理、后勤保障(水电)):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示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公示。
5.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通过者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并由医院进行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通过者不得录用,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6.人员聘用
医院召开党总支会议听取政审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须公示5个工作日,护理、康复技师、心理治疗和测量师、临床中医师、信息管理岗位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医院编外人员执行;后勤保障(水电)、导医岗位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应关注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在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部门监督下,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研究确定。
4.本公告由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9日
浙江绍兴越城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7名

因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 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0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09日以后出生);特殊说明的除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17日9:00-11:00,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各用人单位内,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
3.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多报无效。
(二)有关要求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填写有考生本人信息的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一寸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1.报名人数少于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大于等于10人的,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医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通知为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需要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且考试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仅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不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均视作放弃。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的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报考的学位是指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学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未获得配套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其他专业获得的学位证书来替代报名。
(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证明及工作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指全日制工作的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计算到2023年10月9日止。
(四)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户籍以2023年10月9日前户籍所在地为准。
(五)非2023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六)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和编外人员不得报考。
(八)招聘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十)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越城区卫生健康局:0575-88316967。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09日
附件1.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