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相关信息是不少朋友关注的事。这次招录中有几类人员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包括烈士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模范等。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优先录用的具体情形,符合条件的朋友可以重点关注。感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来看一下吧

按照我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警务辅助人员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计划招录278名,其中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30名、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105名、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30名、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10名、潍坊市公安局保税分局3名、寿光市公安局50名、安丘市公安局50名。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二、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三)各职位年龄条件详见《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四)勤务辅警需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需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七)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三、报名和资格审查(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6月25日17:00审核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6月26日17:00(休息日除外)报考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鉴定专栏(//www.sdwfhrss.gov.cn/fwdt/ksjd/)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户口单页)、毕业证、个人信用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及其他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等),户籍证件丢失的,也可上传爱山东”APP个人证照信息截图。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同时还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待政治考核环节提交审核。(二)资格审查由公安机关组织专人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于6月26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信息将不能进行更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以此作为参加后续笔试环节的凭证;提交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将说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工作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期间,招录单位设置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四、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文职辅警1:5的比例、勤务辅警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进入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评范围。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三)体能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如进入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附件2)要求执行。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报考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五、体检和政治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如进入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对于报考人员为通过政治考核,刻意隐瞒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存在的不得招录为辅警情形的,录用后一经发现,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处理。对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空缺的职位,可根据岗位需要从同一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六、公示、录用和待遇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劳动合同签订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试用期满后,根据人员所在岗位和工作绩效,确定工资标准,月应发工资为2567-415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具体职位工资详见附件1)。录用期间,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七、其他本次招录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潍坊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统一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录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报考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录单位咨询电话: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0536-8878557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0536-8189921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0536-7285504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0536-7733316潍坊市公安局保税分局:0536-8890815寿光市公安局:0536-5298801安丘市公安局:0536-4383918附件:
附件1: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xlsx
附件2: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附件3:报考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doc
潍坊市公安局2024年5月30日
青山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安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力拓岗扩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筹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切实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青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安保队员岗位共计10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根据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青山区户籍,身体健康,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③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④残疾人;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考务工作由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申请、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申请。2023年10月9日,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shan.gov.cn/)上发布招考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本人须携带《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先报名,再办理《就业创业证》)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等资料,到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7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青山区市政侧路29号)
2、面试。面试前,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联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和考察。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定体检、考察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考生体检并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和考察。
4、公示。经面试、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3年10月下旬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具体负责。
6、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依法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招聘过程中,特别是报名申请、面试、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青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68865266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汤原县辅警招聘报名条件及流程

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3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考试聘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4.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5.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上限可以放宽到四十周岁(1982年10月9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但应当在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含)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拟聘人选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tangyuan.gov.cn/)、报名网站(https://ty2023fj.ibaoming.net/)、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由汤原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8:30至10月20日16:30。
3.报名网址
https://ty2023fj.ibaoming.net/
4.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18日8:30-10月20日16: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10月9日(含)。网上报名结束后,通过报名网站(网址:https://ty2023fj.ibaoming.net/)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6.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收取考试费45元,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8:30至2023年10月21日16:30。考生报名成功将不可更改报名岗位,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7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30%),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标准(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另行通知。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负责,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2)上签字。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2.女子组
(五)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集中体检,费用自行缴纳。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政治考察
由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政治考察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岗前培训
由县公安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围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条令、纪检监察法、交通法等。
六、待遇
培训合格后上岗,聘用人员工资按《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间执行月基础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2500元,缴纳四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
七、相关事项提示
1.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2.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受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454-7636018;0454-7387003
监督电话:0454-7636015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6:30
查看附件
附件1:2023年汤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
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
汤原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