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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北州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6-09-08

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招聘信息来了。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限男性,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体能测试安排,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合格者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测试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程序,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感到兴趣的朋友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海北州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符合条件的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一)岗位:警务辅助人员3名(限男性)

(二)性质:聘用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海北州户籍、海晏县常住人口;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学专业、警校毕业生及有从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公开报名: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下载附件《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填写后发到指定邮箱。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中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大专及以上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人员务必留存本人手机号码。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2日。

(二)资格审查: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10月16日-17日到政治部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电话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不再电话通知。

(三)体能测试:应聘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测试合格者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10050%)的方式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须进行政治考察,需填写《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考察表》考察情况作为是否拟予聘用的重要条件,考察环节剔除人员,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

2.聘用:本院根据报名条件、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情况、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新招辅警工资比照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享有法定节假日休假。

六、其他

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报名单位电话及地址

报名单位: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海晏县西海镇海晏路1号

邮 箱: 443246788@qq.com

咨询电话:见原文

联系 : 见原文

附件:《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

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7日

贵州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贵州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力量,持续做好册亨县各项公安工作,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商请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册亨县公安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册亨县公安局此次公开招聘的70名警务辅助岗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中文职岗位9名、勤务岗位61名,具体职位详见《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508室)。本次招聘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1:3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册亨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附件2)。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政策

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退役军人报考加5分。

(五)预加分审核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时填写加分项的考生,需当即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先进行预加分,经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但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加分。

4.经审查符合预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5.加分确认及审查工作在报名时现场进行,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考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总分100分,结合笔试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册亨县纳福实验小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800米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册亨县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4.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册亨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岗前培训

入职后,册亨县公安局将组织新招聘人员进行为其10天的岗前培训,其中集中培训5天,随岗实训5天。培训项目包括忠诚教育、保密教育、职业养成、公安工作、警务技能、执法规范等,通过日常表现考核、理论考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十、试用管理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岗前培训合格后,由用人部门负责具体岗位知识培训或者以岗带训,并签订管理责任状、保密承诺书等。

十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大专及以下学历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大学及以上学历29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满2年以上,实行层级管理,通过考核择优晋升职级。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照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免费健康体检。

十二、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关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简章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4210090

附件1: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x

附件4: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册亨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2日

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系统招聘47人信息汇总

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系统招聘47人信息汇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47名(详见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三)本人曾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取得铜牌及以上成绩。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奥赛教练中级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条件为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奥赛教练中级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类专业技术资格;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事业编制及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职工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须在2023年10月12日前取得并按要求提交招聘单位审核,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工作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如实完整分类填写《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Excel电子版),连同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书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xqjtjrsk@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不按规定注明岗位、姓名等信息的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发送后须及时在工作时间段拨打相关报名咨询电话(0532-88172879、17663920623)进行确认。未进行电话确认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23日。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范围。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以及与本表电子版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二)《诚信承诺书》(附件4)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八)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九)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篮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关于考生所学专业属于篮球方向的证明,或个人档案中能证明篮球方向的原始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能证明篮球方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加盖高校公章)。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初试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教师岗位,增加初试环节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后原则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由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

(三)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具体组织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和有关要求,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面试。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编教师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八、纪律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学专业以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为准,教师资格证书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填报信息中没有的栏目,请务必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否则审核不予通过。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履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未经批准不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师资需求情况及学科招聘计划,招聘的教师按总成绩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择岗(若总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工作岗位主要安排在城区(街道)学校。择岗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172879。

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电话。

点击查看

1.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计划表

2.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3.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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