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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石家庄高速集团招聘160人报名时间

2026-09-09

2023年河北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招聘160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分计算方式已确定。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成绩核算方式,各个环节的分数占比和加权计算方法都写清楚了。感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一同了解吧

2023年石家庄高速集团招聘160人报名时间

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市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为一体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目前,开通运营高速7条,分别为京昆京石高速、京昆石太高速、南绕城高速、西阜高速、平赞高速、津石高速、石衡高速(京港澳互通至屯头互通);开工建设高速2条,为石衡高速、衡昔高速。

现石衡高速拟定于今年年底全线开通运营,为满足我集团所属高速公路的运营需要,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委托河北诺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人数

四、薪酬待遇

用工形式:合同制

福利待遇:实发工资2900-34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五、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及以后出生);

5.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查看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11月1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中午12:00至2023年10月20日中午12:00

报名网址://s.nuoyoukao.com/s/23423

3.资格初审:实行网上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下午15: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慎重考虑。《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收费员岗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机电岗和道路养护岗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三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

2.笔试地点在本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实行现场复审,需考生本人到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毕业证、身份证、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若提供的毕业证为非全日制学历的考生,请一并携带第一学历(全日制)毕业证和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面试地点在石家庄,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打印的时间、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专业素养与能力、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等方面。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面试时长不超过8分钟,同一岗位面试题目相同。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因本次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

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所有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经确认考生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同一面试室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若以上条件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解决,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同一面试室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同一面试室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录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录用意见,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录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它有关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招聘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有关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本方案实施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0311- 67362221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095722 0311-89818801

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诺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香河县教师招聘200名岗位

2023年香河县教师招聘200名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经研究决定,香河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香河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考生可通过本次招聘报名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3140(后统一称招聘报名网站")查询本次相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区分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9日至2005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5月29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5月29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含2023年)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信息表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后退出现役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北京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考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5月27日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he.gov.cn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相关媒体网站予以转发。

(二)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1.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3140。

报名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7:00

审查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9:30

交费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2日23:59

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时间等与报考岗位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考生须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

(3)网上交费。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报名交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不退报名考务费。

2.打印《笔试准考证》

交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6月12日至16日期间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特别提示: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6月17日上午7:50-9:20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10:00-12:00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可于6月20日登陆本次招聘报名网站查询。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考生、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于6月21日至23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香河县人力资源市场﹝新开街20号﹞一层大厅。需提前准备的复审材料包括:

a.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b.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c.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及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提供《退役证》和家属随军相关佐证材料。

d.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2)打印《面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6月28日至30日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7月1日。

(4)面试的方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考生根据试讲题目讲授一节微型课,主要考察考生的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允许考生携带相关备考资料进入备考室。

(5)面试成绩

试讲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合格分数均为60分,试讲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考察、体检人选。

(6)面试评委会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7)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试讲)60%。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少数民族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加试决定进入考察人选。

(四)考察

7月4日,在本次招聘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考察时间为7月5日至11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7月13日,在本次招聘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7月15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选择学校

公示期满的考生选择学校时间为暑假开学前教师集体备课周的第一天(8月28日),选择学校地点:香河城内四小三层会议室。

(一)8月28日上午9:00,考生到香河城内四小三层会议室集合,进入选择学校环节。

(二)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根据考试总成绩,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考生,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三)每名考生只限选定一所学校,选择确认后不再更改。

(四)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进入会议室集合。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时刻关注香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考试信息会及时通过香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发布。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考生,于7月20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送至香河县人社局事业股(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4层B区414室)。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8月20日前),须提供本人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香河县人社局事业股(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4层B区414室)。若在规定时限内,拟聘用人员不能提供本人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学历、学位证,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香河县人社局进行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人社局0316-8322073)

附件:1.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配表

香河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7日

贵州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贵州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力量,持续做好册亨县各项公安工作,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商请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册亨县公安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册亨县公安局此次公开招聘的70名警务辅助岗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中文职岗位9名、勤务岗位61名,具体职位详见《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508室)。本次招聘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1:3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册亨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附件2)。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政策

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退役军人报考加5分。

(五)预加分审核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时填写加分项的考生,需当即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先进行预加分,经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但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加分。

4.经审查符合预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5.加分确认及审查工作在报名时现场进行,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考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总分100分,结合笔试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册亨县纳福实验小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800米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册亨县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4.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册亨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岗前培训

入职后,册亨县公安局将组织新招聘人员进行为其10天的岗前培训,其中集中培训5天,随岗实训5天。培训项目包括忠诚教育、保密教育、职业养成、公安工作、警务技能、执法规范等,通过日常表现考核、理论考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十、试用管理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岗前培训合格后,由用人部门负责具体岗位知识培训或者以岗带训,并签订管理责任状、保密承诺书等。

十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大专及以下学历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大学及以上学历29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满2年以上,实行层级管理,通过考核择优晋升职级。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照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免费健康体检。

十二、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关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简章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4210090

附件1: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x

附件4: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册亨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2日

2023年江苏昆山教育系统选聘140名高层次人才

2023年江苏昆山教育系统选聘140名高层次人才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选聘140名高层次人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选聘对象:

(1)2023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其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师范专业,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对口。

(2)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生,且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院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或获得过院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之一的,专业对口。(以上材料须提供纸质证书)

3.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4.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应聘者视同为2023届毕业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1.时间:2023年6月13日--6月15日(每天8:00--18:00)。

2.方式:应聘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及上传相关材料。已注册过账号的,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旦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综合考核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应聘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按序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必须清晰易辨,资格审查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⑴个人简历;

⑵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⑷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⑸当前就读学段的学习成绩单(需加盖院校教务部门章);

⑹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自拟的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⑺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其他业绩材料(以证书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

2.资格确认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凡审查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在6月19日12:00前电话告知。

通过资格确认的进入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选聘单位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情况,按照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满岗位选聘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是否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由选聘单位在6月20日16:00前负责通知。

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在6月20日至综合考核前4天明确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综合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当参加相应学科笔试全部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参加相应学科笔试全部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查阅成绩。

面试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从本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本岗位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资格线分数出现同分的,则同分数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特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综合考核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50%)+面试成绩(按占比50%)。各项目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各项目中有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综合考核开始前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资格复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查的,不再递补。

应聘者务必在报名网站打印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资格复查时需提供《报名表》和报名时上传网络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

综合考核结束后签约。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放弃签约的,经选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1.完成签约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本次选聘对通过综合考核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相关要求进行。

3.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选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不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昆山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553129。

咨询电话:

昆山震川高级中学----袁老师0512-57709597

昆山市第一中学----邹老师0512-57558896

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徐老师0512-36921011

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蔡老师0512-81636080

昆山市花桥高级中学----胡老师0512-81868972

昆山市锦溪高级中学----柳老师0512-36651276

新建高中----徐老师0512-36921011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陈老师0512-57639736

昆山市巴城高级中学----张老师0512-57853320

昆山市玉山中学----朱老师0512-57591293

昆山开发区青阳港学校----陈老师18550558469

昆山市兵希中学----陆老师0512-57368261

昆山市蓬朗中学----谭老师0512-57611172

昆山市城北中学----张老师0512-57757378

昆山高新区汉浦中学----王老师0512-36877896

昆山市花桥中学----陈老师0512-57691060

昆山市花桥徐公桥中学----张老师0512-57687892

昆山市花桥集善中学----张老师0512-57608093

昆山市张浦良渚实验学校----潘老师0512-57451360

昆山市张浦震阳实验学校----张老师0512-57420686

昆山市新镇中学----马老师0512-57665703

昆山市陆家中学----陈老师0512-57960001

昆山市费俊龙初级中学----陆老师18912626717

昆山市石牌中学----戴老师0512-36905197

昆山市亭林初级中学----严老师0512-57475172

昆山市石浦中学----顾老师0512-57275062

昆山市淀山湖中学----陈老师0512-57486593

昆山市周庄中学----顾老师13962670215

昆山市锦溪初级中学----张老师0512-57231176

昆山市教育局----0512-5753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0607(发布)

昆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

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系统招聘47人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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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安排

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23年公告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辅导员2023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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