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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员招聘考核内容

2026-09-09

招聘信息是求职人员关注的重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发布了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招10人从事灭火救援工作。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报名条件和考核流程,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年龄限制也比较明确。感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员招聘考核内容

为进一步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加强港口区消防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城区各消防救援站工作,主要从事执勤备战、灭火和抢险救援、消防车辆器材维修等任务。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报名应聘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战勤保障汽修岗位,且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或汽车修理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上无纹身,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6、退役士兵、消防队伍退出人员、有消防职业技能证书人员,以及有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须填写《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应聘者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退伍证、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奖励证明及其它能证明自身工作成绩和工作能力资料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后退回),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起2024年6月12日(双休日可报名);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沙潭江盛隆佳园对面沙潭江消防救援站。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见原文

(三)考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面试集中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证、驾驶证、职业技能鉴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体能测试

1、体能考试科目:3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等。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为面试当天或者前一天,地点以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考核,并当场签订招聘考核安全风险承诺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考核的,应当放弃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政审及体格检查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行政审(如果政审人选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同时进行政审),确定选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政审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应聘者体检参照兵检项目及检验标准进行,提交近期在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结果。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以在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排序递补。

(五)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面试成绩,确定人选,择优录取。在考试、体检和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经考试、政审、体检等程序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录用。

五、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录用办法: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达标,试用两个月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录用者,与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正式合同。

(二)待遇:

1.消防队员、驾驶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可按比例外出(每月轮休8天,国家法定放假节日,值班后安排补休或按国家标准发放加班费),参照《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工作的通知》,享受消防救援人员职业优待保障相关待遇。自愿加入单位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2.岗前培训期间(2个月)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满勤补贴+职位津贴(如担任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驾驶员和其它岗位)等津贴补贴,工资待遇为4100–7000元(含五险一金),从签订合同起,单位为聘用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照上年12月份基本工资发放奖励工资;

5.住宿、服装、伙食按标准供给,由招聘单位负责。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应聘人员请确保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畅通,注意接收电话、短信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聘用后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与解决。

特此公告。

附件: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2023年中山坦洲消防员招聘公告: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

2023年中山坦洲消防员招聘公告: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令)的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办函〔2016〕140号)的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战斗员岗位5名。适合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现役部队退伍军人(简称: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2周岁。

火场文书岗位1名。适合男性,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写作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均为周岁。具体详细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管理。

(三)拥有健康的身体条件。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国家政府、部门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坦洲镇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方案》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津贴补贴、月度绩效奖金、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从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以上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退伍证(退役军人"必须提供);

⑥车辆驾驶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必须提供);

⑦工作经历证明(退役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用以证明放宽年龄"资格。证明应当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具体名称和工作时间);

⑧其他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立功授奖表彰证书。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tz_xfdd@163.com(163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字样。

3、报名要求

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1人报考多个岗位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的之日起2日内进行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按照顺序依次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斗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20%+面试30%。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50%、笔试占2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火场文书岗位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50%+面试30%。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20%、笔试占5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3、体能测试

(1)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必须全部不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否则,被自动直接淘汰,无资格参加后面考核环节,若仍参加了后面的考核环节,所取得的成绩,视作无效成绩。

(3)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并签收成绩通知单。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4、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内容为综合能力素质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消防业务基础理论知识、岗位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水平等。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和题库,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5、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知识、能力、品德、修养等有关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应聘者应在面试前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各一份;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立功授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应聘者近期一寸证件照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6、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1)体能项目、笔试、面试成绩中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2)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7、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均精准到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收国家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坦洲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坦洲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签订合同等聘用手续。

(七)聘用

1、优先聘用规则:退役军人"、具有田径、篮球、游泳等体育特长,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替补空缺名额聘用规则:为及时补充消防救援执勤力量,在招聘中,若某个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人数名额可在其他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考生中考核排名择优递补招聘。

3、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86636112。

七、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将以邮件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若有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招聘考试除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外,其余项目均不收取费用。

4.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负责解释。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

2023年10月13日

查看附件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3: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灭火战斗员流程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灭火战斗员流程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进步,消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为进一步加强安远县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我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灭火战斗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1.招聘岗位及名额:灭火战斗员10名。

2.工作地点: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全县常住居民,年龄在18--30周岁,身心健康,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经消防业务培训考核合格。

2.岗位条件

(1)灭火战斗员,要求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cm(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遵纪法律法规,热爱消防事业,有奉献精神,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专业特长(有B2驾照以上、汽修、体育)和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优先聘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6)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7)其他不宜进入灭火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29日 ;

(2)报名地点: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方式: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证、驾驶证、其相关证书和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等资料发邮箱1186923992@qq.com,联系人:刘鑫:15970008996,微信同号。

2.资格审查。

与报名过程一并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考资格。

3.测试项目、成绩计算。

(1)灭火战斗员岗位:仰卧起坐、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4个单项测试成绩最少有2个项目不低于60分为合格。(评分标准见群公告)

(2)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火焰山路清华御府旁消防救援大队;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分50%。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体能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公示与录用

为使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入围人员将在政府网及安远蓝朋友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成绩排名替补资格。

5.政治审查、体检

(1)政治考核由各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2)对拟聘用对象在聘用前进行统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试用期结束后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予以报销。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

6. 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的岗前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视为不能胜任此工作,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待遇和保障

灭火战斗员岗位:试用期工资为4744元/月(含医保、社保、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入职后30天内购五险一金),统一发放服(被)装,免费食宿。正式录用后,人员工资可达571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并建立逐年增长、绩效考核、年度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

注:本次招聘由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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