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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越城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7名

2026-09-08

绍兴市越城区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2023年第三批卫生健康系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已经开始,计划招37人,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17日。今天小编整理了这次招聘的详细信息,包括笔试面试安排和成绩计算方式,供参考。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浙江绍兴越城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7名

因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 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0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09日以后出生);特殊说明的除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17日9:00-11:00,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各用人单位内,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

3.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多报无效。

(二)有关要求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填写有考生本人信息的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一寸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1.报名人数少于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大于等于10人的,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医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通知为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需要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且考试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仅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不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均视作放弃。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的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报考的学位是指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学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未获得配套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其他专业获得的学位证书来替代报名。

(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证明及工作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指全日制工作的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计算到2023年10月9日止。

(四)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户籍以2023年10月9日前户籍所在地为准。

(五)非2023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六)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和编外人员不得报考。

(八)招聘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十)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越城区卫生健康局:0575-88316967。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09日

附件1.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x

2023年越城区教师招聘考试内容及分值设置

2023年越城区教师招聘考试内容及分值设置

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的新形势,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保障全区义务教育事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区2023年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区属学校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9日及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

4.持有与岗位适用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高学段(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低学段相应学科岗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时间:自7月19日8:30起到7月27日17:00止。

(2)网址:http://61.174.212.227:8906/

(3)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所有栏目,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书;③教师资格证;④其它需要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材料。

2.资格初审

(1)报名期间,教体局工作人员将同步开展应聘者资格初审工作。

3.招聘计划数调整及更改报名

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于特需岗位或紧缺学科经局党工委会议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

报名人数不足3人(特需岗位或紧缺学科为2人)的岗位不开考,允许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一经资格审定和确认,不得更改。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29日8:30--7月30日9:15。

提醒:为避免影响笔试进场,考生应于考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前打印好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不分学科,主要考核教育政策和理论、教改理念和要求、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文化知识等(包括文字书写能力及文字组织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7月30日9:00--11:00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数10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均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安排

笔试成绩公布后即安排资格复审,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按公告要求前往现场接受资格复审。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对象应自行从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越城区区属学校2023年聘用制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携带网上报名时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资格确认手续。

(4)资格复审需由本人办理,不得代办。经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5)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递补,逾期视作放弃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分值设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思考和答题总用时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六)预录用

1.招聘考试计分方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计算过程中,所有取值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择岗。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列前;若上述成绩都相同,则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择岗人员名单。

择岗人员与学校进行双向选择并签订预录用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在体检及之后环节中发生的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方式以审阅考生档案资料和就读学校(所在)了解为主,同时结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照《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办师〔2022〕28 号)及《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在校从业人员职业准入机制的意见》(越检法办字〔2020〕23号)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违纪等方面的联审。

(八)录用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员于2023年8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录用人员(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消录用资格。

已就业者应在择岗之前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按时办理入职手续。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规定

1.应聘人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者所修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包括各类名单、招聘各环节参与要求等)均将在该网站公告。请各应聘对象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活动。任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组织方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诚实参加应聘。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4.本次招聘工作由相关学校具体负责,区教体局监督与指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512059685148703,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

咨询电话:0575-8551233788342973(傅老师、金老师)。

http://www.sxyc.gov.cn/col/col1229446491/index.html

附件:越城区区属学校2023年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计划

绍兴市越城区多校联招联考工作小组

2023年7月18日

鹤岗绥滨县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鹤岗绥滨县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绥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一)留置看护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要求为男性。

(二)留置看护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要求为男性,退役军人。

(三)社区戒毒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女性。

(四)社区戒毒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男性。

本公告所涉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通过降低开考比例后仍不能达到笔试开考标准的,缩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缩减的招聘名额可在各招聘岗位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报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后执行。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四)限绥滨县行政区域内户籍。

(五)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及纹身;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军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绥滨县公安局予以审核。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2.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jpg格式)整体压缩打包,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信箱sbxgajzzb@163.com

报名材料内需包含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扫描件及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考生需自行打印,在扫描前粘贴照片,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并手签承诺;电子版需提供Word格式。

(2)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电子版照片1张(备注姓名)。

(3)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各1份。

(4)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扫描件1份。

(5)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需提供加分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绥滨县公安局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布。

5.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增加面试名额,如 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相应的面试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绥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

5.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科目高者优先。

2.体能测试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测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5.体检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1.对考试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核,同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绥滨县政府网站(https://www.suibin.gov.cn/)及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期满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的薪酬待遇(含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绥滨县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8-7867969

16646841345(工作日早8点30分-11点,下午1点30分-4点30分)

监督电话:19804680486

查看附件

附件1:绥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笔试加分申请书.doc

附件3:绥滨公安政务公众号二维码

绥滨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

浙江定海区司法局招聘1人考试通知

贵州黔西南州2023年专项人才引进招聘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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