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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2023年医疗卫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6-09-08

浙江平湖市2023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小编注意到,对于符合《平湖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或省级以上高端人才条件的应聘者,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体现了当地对高层次人才的重视。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浙江平湖市2023年医疗卫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优化我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快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嘉人社〔2013〕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办发〔2020〕23号)等文件规定,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将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人才1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紧缺专业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硕士学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符合《平湖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中的顶尖人才、省级及以上高端人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上述引进对象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执业医师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之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是指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

⑶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在研课题证明、学科带头人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⑷符合《平湖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中的顶尖人才、省级及以上高端人才证明或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⑸《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稿1份,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1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20日。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phyyzp@126.com,联系电话:0573-85030210;

平湖市中医院:phz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3-85571070;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phey120@163.com,联系电话:0573-85828816;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PHSFYBJY@163.com,联系电话:0573-85110258。

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报名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审核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属于在平湖市首次就业且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平湖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平湖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相关信息将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商量决定。

咨询电话:0573–85023587

监督电话:0573–89170869,85061235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计划表

2.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报名表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兴文县应急管理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

2023年兴文县应急管理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

因应急救援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兴文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本次共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13名,因需参与应急救援,限男性报考。招聘岗位详见《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此次招聘所有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应急救援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高不低于164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退役军人、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安全管理、通信与计算机、汽修维修、机械维护、医疗急救、石油化学、视频编辑、无人机操作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以上,且驾龄两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年龄不超过48周岁)。

7.服从调剂分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纳入宜宾市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需提交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③职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④《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打包发至邮箱1305782869@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接受资格初审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其招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二)岗位选择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三)填报信息

报考者提前下载报名表格并准备好证件照片,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本次招聘救援队员战斗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考试包括驾驶技术测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测试次数只有1次,体能测试(战斗员岗位)项目包括:俯卧撑、引体向上、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

1.俯卧撑、引体向上以完成个数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个数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2.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以完成时间最少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以四项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总分数,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

(二)驾驶技术测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

1.考官下达开始口令,实验登车、起步、S路行驶、坡道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

2.由2名考官负责计时,考官举旗示意,计时止表。

以完成时间最少、得分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page]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应急常识、安全常识、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综合能力素质。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救援队员战斗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驾驶技术总成绩=驾驶技术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应急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应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一)按照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之比等额确定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县应急局组织。

(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等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考察发现目前有严重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应急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局公告栏上公示 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所有聘用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依法享受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管理及待遇

(一)新招聘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宜宾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并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二)因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三)每年年终将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各项规章制度的,将予以辞退。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1--882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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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3年巴彦淖尔杭锦后旗卫健系统招聘17名编制人员

2023年巴彦淖尔杭锦后旗卫健系统招聘17名编制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为做好2023年度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杭锦后旗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人(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满5年的岗位年龄放宽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具体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日期从报名公告发布日计算;

7.户籍不限;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对于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考生从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下载《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填报内容要求电子版,不可手工填写),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照片为近期免冠渐变蓝二寸正面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各一份,全部生成为PDF格式,压缩打包为1个文件,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的邮箱。

杭锦后旗医院邮箱:hjhqqyy@126.com

杭锦后旗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邮箱:hhfybjy@126.com

杭锦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hjhqfyz@126.com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18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19日18:00,请考生留意报名反馈信息。

2.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调整或取消的岗位,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4.应聘人员对报名表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杭锦后旗卫健委组织实施,抽调相关部门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的信息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当及时反馈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应聘人员成功报名后,初审结果告知本人。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年龄、民族、学历、所学专业、身份及其他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人员要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5.《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旗卫健系统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报名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对于公开招聘关键岗位上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一环节同一岗位计划递补最多进行1次。组织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各招聘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笔试按行业及岗位专业特点设置为医疗卫生类试题。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三)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卷面成绩+民族加分,保留两位小数点。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科目卷面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卫健委具体负责,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原所在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持《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点。

(六)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旗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旗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完成。应聘者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旗组织、人社部门和卫健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经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旗组织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旗卫健委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对基层事业单位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三)本方案由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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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杭锦后旗卫健系统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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