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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犍为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信息公告

2026-09-08

四川犍为县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已经发布,这次招聘100名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在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今天小编主要整理了公告中关于招聘对象和条件的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要求、不得报考的情形等,符合条件的朋友可以关注后续的体检考察安排和公示环节。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

四川犍为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信息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犍为县将于2023年10月18日赴清华大学考核招聘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祖龙广场。

二、招聘岗位、名额、具体要求

考核招聘岗位为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详见《犍为县2023年下半年赴清华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核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考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犍为县2023年下半年赴清华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完全按照《一览表》招聘岗位条件及公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提供《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场报名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名的,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18日下午14:30–16:30,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祖龙广场。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等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考核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招聘方式。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后,非应届毕业生进入考察程序,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进入考察程序。

3.体检和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等手续。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4.符合我县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兑现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犍为县纪委电话:0833-4236177;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4082938)。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com.cn/)和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犍为县人民政府网(//www.qianwei.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并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报考者在招聘期间特别是考核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1.报名条件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以下电话:

教育类:犍为县教育局0833-4259209;

卫生类:犍为县卫生健康局0833-4268976;

综合类: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251503。

2.人才引进政策待遇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电话: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0833-4231080;

附件:1.犍为县2023年下半年赴清华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犍为县2023年下半年赴清华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

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23年公告

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23年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及本公告。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6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8日-2023年7月12日。7月12日24:00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电子材料打包按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wstcrsc@163.com邮箱,报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word文档);

(2)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pdf);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pdf);

(4)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特别提醒,凡报名材料不按要求命名的、报名材料不全的、报考岗位未明确的、报考岗位错报的,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文山学院文贤楼五楼5-06室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告,同时电话通知考生。

3.岗位调剂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若满足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在征求其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可调剂到相应岗位参加招聘考试,岗位调剂在笔试考试前完成。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大于3:1笔试方可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的具体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文山学院校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面试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经递补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参加等额面试的应聘人员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3)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录用;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由文山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考察

由文山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收到学校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一个月内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环节要求的相关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六、待遇

(一)工资构成与编内教职工构成一致,具体核算方式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文山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5)及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执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校提供成绩单,我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件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未尽事宜由文山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6-2152020、262409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监督电话:0876-2666609;

(三)门户网站:https://www.wsu.edu.cn/。

附件:

1.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

4.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2018版)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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