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宜宾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兴文县应急管理局这次招聘13名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退役军人和有消防救援经历的优先考虑。今天小编把招聘公告的核心要点整理出来了,包括报名方式、考试内容、录用程序等,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因应急救援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兴文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本次共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13名,因需参与应急救援,限男性报考。招聘岗位详见《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此次招聘所有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应急救援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高不低于164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退役军人、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安全管理、通信与计算机、汽修维修、机械维护、医疗急救、石油化学、视频编辑、无人机操作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以上,且驾龄两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年龄不超过48周岁)。
7.服从调剂分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纳入宜宾市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需提交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③职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④《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打包发至邮箱1305782869@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接受资格初审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其招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二)岗位选择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三)填报信息
报考者提前下载报名表格并准备好证件照片,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本次招聘救援队员战斗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考试包括驾驶技术测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测试次数只有1次,体能测试(战斗员岗位)项目包括:俯卧撑、引体向上、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
1.俯卧撑、引体向上以完成个数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个数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2.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以完成时间最少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以四项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总分数,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
(二)驾驶技术测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
1.考官下达开始口令,实验登车、起步、S路行驶、坡道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
2.由2名考官负责计时,考官举旗示意,计时止表。
以完成时间最少、得分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page]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应急常识、安全常识、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综合能力素质。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救援队员战斗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驾驶技术总成绩=驾驶技术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应急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应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一)按照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之比等额确定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县应急局组织。
(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等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考察发现目前有严重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应急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局公告栏上公示 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所有聘用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依法享受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管理及待遇
(一)新招聘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宜宾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并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二)因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三)每年年终将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各项规章制度的,将予以辞退。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1–882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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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州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力量,持续做好册亨县各项公安工作,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商请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册亨县公安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册亨县公安局此次公开招聘的70名警务辅助岗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中文职岗位9名、勤务岗位61名,具体职位详见《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508室)。本次招聘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1:3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册亨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附件2)。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政策
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退役军人报考加5分。
(五)预加分审核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时填写加分项的考生,需当即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先进行预加分,经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但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加分。
4.经审查符合预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5.加分确认及审查工作在报名时现场进行,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考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总分100分,结合笔试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册亨县纳福实验小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800米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册亨县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4.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册亨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岗前培训
入职后,册亨县公安局将组织新招聘人员进行为其10天的岗前培训,其中集中培训5天,随岗实训5天。培训项目包括忠诚教育、保密教育、职业养成、公安工作、警务技能、执法规范等,通过日常表现考核、理论考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十、试用管理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岗前培训合格后,由用人部门负责具体岗位知识培训或者以岗带训,并签订管理责任状、保密承诺书等。
十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大专及以下学历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大学及以上学历29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满2年以上,实行层级管理,通过考核择优晋升职级。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照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免费健康体检。
十二、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关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简章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4210090
附件1: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x
附件4: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册亨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2日
南充市属事业单位2023公开考调公告及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南充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详见附件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统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四川省内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人员或事业干部(详见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5. 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与考调单位经费性质相符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经历。
6. 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
7. 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 :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见附件3)。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信息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慎重选用上传照片,并对填报的各项信息及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本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登录本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下旬。
如因特殊原因,需发布补充公告的,将在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考调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见附件2),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负责或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讨论决定
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和报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若设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考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和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此次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三)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2309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7-281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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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南平建阳公安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知

因工作需要,我局需招聘4名工作人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刑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1名;经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1名;小湖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1名;水吉森林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刑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性别要求:男;
3.年龄要求:18--40周岁;
4.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前科。
●经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性别要求:男;
3.年龄要求:18--35周岁;
4.技能要求:熟练计算机及网络操作技能;
5.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前科。
●小湖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性别要求:女;
3.年龄要求:18--35周岁;
4.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前科。
●水吉森林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可放宽到初中文化);
2.性别要求:男;
3.年龄要求:18--40周岁;
4.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前科。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公开报名
2.报名时间:10月09日-10月17日
3.报名联系方式见原文
四、报名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如实填写好《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随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
4.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五、工作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它勤务活动。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录用后,除固定工资外,缴纳五险一金"。
2.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和我区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
2023年10月09日
附件: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