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针对优秀村干部群体的定向招录正在进行中,录用计划200名,全都是乡镇街道机关岗位。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录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笔试面试各占50%,最后按总分排名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规则很简单。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推进我省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优化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原则和组织领导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推荐、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方法进行。考试录用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各级组织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二、录用计划
全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200名。具体录用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在职在岗连续任职满5年,年龄45周岁以下。村两委班子正职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社区两委班子正职应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现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在职在岗连续任职满5年,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上述任职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限为2023年10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考或录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选派到村(社区)任职(挂职)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
陕西先锋网(//www.sxdyjy.cn)
(二)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择优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即日起可下载本公告所附的报名申请表(附件2),由个人填写报名申请表,经所任职村或社区党组织,乡镇或街道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23年10月12日18时前,向县级组织部门提交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市)的职位。
西安高新区和西咸新区所属的村(社区)干部报考本开发区所属乡镇(街道)职位,已退还移交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报考人员按现归属行政区报考。其他各类开发区所属的村和社区报考人员,按原归属行政辖区进行报考。
报考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以及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县(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按不多于职位录用计划5倍的数量,择优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
推荐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的开考比例为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录用计划或不予开考。
(三)市级审核把关
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四)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各县(区、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到每个考生。
五、笔试
笔试统一在西安组织进行。
笔试设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笔试不向考生收费。
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基层行政工作能力,侧重对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查。
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笔试之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各县(区、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考生也可以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面试
按招录职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多于录用计划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确定后,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公布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查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发布,各县(区、市)委组织部负责通知考生。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场次有竞争职位进入体检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任职年限、获得表彰以及表彰层级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次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2.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属当场和当日复查的项目,不受理复检申请。
因考生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由各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县(区、市)委组织部具体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凡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如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仍无法做出结论的,终止录用程序。
考察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情形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各市考察工作开始之后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与任职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县(区、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录用职位。
录用职位确定后,由省委组织部下发录用文件,市县组织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
点击查看
陕西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职位表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报名申请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9日
贵州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力量,持续做好册亨县各项公安工作,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商请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册亨县公安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册亨县公安局此次公开招聘的70名警务辅助岗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中文职岗位9名、勤务岗位61名,具体职位详见《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508室)。本次招聘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1:3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册亨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附件2)。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政策
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退役军人报考加5分。
(五)预加分审核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时填写加分项的考生,需当即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先进行预加分,经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但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加分。
4.经审查符合预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5.加分确认及审查工作在报名时现场进行,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考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总分100分,结合笔试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册亨县纳福实验小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800米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册亨县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4.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册亨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岗前培训
入职后,册亨县公安局将组织新招聘人员进行为其10天的岗前培训,其中集中培训5天,随岗实训5天。培训项目包括忠诚教育、保密教育、职业养成、公安工作、警务技能、执法规范等,通过日常表现考核、理论考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十、试用管理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岗前培训合格后,由用人部门负责具体岗位知识培训或者以岗带训,并签订管理责任状、保密承诺书等。
十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大专及以下学历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大学及以上学历29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满2年以上,实行层级管理,通过考核择优晋升职级。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照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免费健康体检。
十二、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关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简章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4210090
附件1: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x
附件4: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册亨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2日
宁乡市教育系统2023年选调骨干教师公告全文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宁乡市教育系统面向市外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三、选调范围
湖南省内在岗在编的中小学教师(宁乡市内在编教师除外)。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二级甲等及以上。
5.学历及资质要求: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
②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所持职称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
②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
②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入编以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下情形的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除外);
2.2023年宁乡市教师公开招聘中已体检人员;
3.记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1.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在办理调入手续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竞聘上岗确定;
3.被选调教师子女可以就近安排就读。
六、选调程序
在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以及宁乡人才"、宁乡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手机端:可以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时,按如下要求进行:
①填写报名表,真实准确规范填写;
②上传个人免冠证件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③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④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照片;
⑤上传学位证原件照片;
⑥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⑦上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照片;
⑧上传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照片;
⑨上传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1日17:00。
(3)有关说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选调公告,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或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12:00。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在2023年7月31日10:00--8月2日11: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审查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审核。因考生未按要求提交信息、上传图片而影响资格审核,以及未按时查询审查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其中报名表在资格复审时交工作人员审查。
报名表打印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10:00至资格复审结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0:00至面试开考前(不进行面试的不需打印)。
(2)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
(1)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超过3:1(含3:1)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一律不进入下一环节。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2)时间:8月7日8:30开始,其中考生集合时间为7:30--8:00,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3)地点:宁乡市城北中学。
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超过3:1(含3:1)进行面试的,面试分数超过80分以上且人数超过3:1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与80分以上人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分数超过80分以上且人数未达3:1的全部入围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8日9:00-12:00,地点在宁乡市城北中学。
资格复审需带以下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试教
①时间:8月9日8:30开始,其中考生集合时间为7:30--8:00,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②地点:宁乡市城北中学
③试教内容及形式:所报岗位对应学科试教。备课30分钟,试教10分钟。
④试教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进行面试和试教的,按面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面试的试教成绩即总成绩。
①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含涉毒筛查)入围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以入编时间早者优先。体检(含涉毒筛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含涉毒筛查)费用由个人承担。
②如出现体检(含涉毒筛查)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含涉毒筛查)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相关资料、调阅审查其档案资料。如体检合格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选调人员在宁乡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宁乡域内流动需在首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七、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宁乡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转递档案,以及办理完调动手续不能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入围体检环节放弃人员,录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乡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及选调考试。
(四)为确保此次选调工作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报名咨询电话:0731-81800230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980721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2023年香河县教师招聘200名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经研究决定,香河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香河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考生可通过本次招聘报名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3140(后统一称招聘报名网站")查询本次相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区分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9日至2005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5月29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5月29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含2023年)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信息表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后退出现役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北京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考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5月27日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he.gov.cn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相关媒体网站予以转发。
(二)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1.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3140。
报名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7:00
审查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9:30
交费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2日23:59
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时间等与报考岗位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考生须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
(3)网上交费。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报名交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不退报名考务费。
2.打印《笔试准考证》
交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6月12日至16日期间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特别提示: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6月17日上午7:50-9:20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10:00-12:00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可于6月20日登陆本次招聘报名网站查询。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考生、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于6月21日至23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香河县人力资源市场﹝新开街20号﹞一层大厅。需提前准备的复审材料包括:
a.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b.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c.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及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提供《退役证》和家属随军相关佐证材料。
d.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2)打印《面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6月28日至30日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7月1日。
(4)面试的方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考生根据试讲题目讲授一节微型课,主要考察考生的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允许考生携带相关备考资料进入备考室。
(5)面试成绩
试讲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合格分数均为60分,试讲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考察、体检人选。
(6)面试评委会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7)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试讲)60%。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少数民族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加试决定进入考察人选。
(四)考察
7月4日,在本次招聘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考察时间为7月5日至11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7月13日,在本次招聘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7月15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选择学校
公示期满的考生选择学校时间为暑假开学前教师集体备课周的第一天(8月28日),选择学校地点:香河城内四小三层会议室。
(一)8月28日上午9:00,考生到香河城内四小三层会议室集合,进入选择学校环节。
(二)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根据考试总成绩,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考生,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三)每名考生只限选定一所学校,选择确认后不再更改。
(四)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进入会议室集合。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时刻关注香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考试信息会及时通过香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发布。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考生,于7月20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送至香河县人社局事业股(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4层B区414室)。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8月20日前),须提供本人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香河县人社局事业股(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4层B区414室)。若在规定时限内,拟聘用人员不能提供本人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学历、学位证,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香河县人社局进行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人社局0316-8322073)
附件:1.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配表
香河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