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医院招聘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龙岩市中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6人。小编整理发现,本次招聘的职位涉及医疗、医技等多个类别,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0日。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部分岗位仅需面试考核,最终根据总成绩确定录用人选。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我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为充实医院专业技术力量,我院拟招聘医疗、医技及相关职位6个,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医疗、医技及相关职位6个,计划招聘6人。具体职位及名额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无过敏体质。
5.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18周岁及以上,最高年龄以各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为准。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
7.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三)具体条件要求
1.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9日前取得(公告发布之日)。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附件2,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三、报名办法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发布在龙岩卫生人才网”(//www.lywsrc.com/)、龙岩市中医院官网(//www.lyszyy.com/)
2、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龙岩市中医院门诊大楼七楼人事科(龙岩市龙腾中路59号),联系电话(0597)2892282。
4.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有需要工作经验的请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同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5、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未达到3:1的,由医院研究同意后,确定是否开考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内容与形式:
本次招聘考试岗位3、4、5、6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笔试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笔试内容: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的考试科目,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二)面试占总成绩50%(免笔试者面试成绩按100%计入)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满分100分。
3、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决定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按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合格线为7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如有第二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者面试成绩按100%计入。
2.同一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上述办法不能区分考试总成绩名次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排列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根据我院通知的时间参加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行业相关规定。
2、体检对象应按时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无特殊原因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医院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与原单位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聘证明书等,无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4、待遇按照我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院纪检负责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点击查看
1、2023年龙岩市中医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三批)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2023年杭州建德市医疗卫生系统招聘26人公告

为保障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如期投入运行,根据杭七院浙西院区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会议要求,经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23人,劳务派遣3人,共计26人。
一、招聘原则
1.尊重人才,任人唯贤;
2.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严守纪律,全程接受各方监督。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体职位要求
聘用性质
序号
岗位
专业
招聘
人数
户籍要求
年龄
学历
其他要求
编外
用工
1
护理
护理、护理学
17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
康复技师
康复治疗技术
3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
心理治疗和测量师
临床心理学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须具有心理治疗师资格证
4
临床中医师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
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须具有2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劳务
派遣
用工
1
后勤保障(水电)
机电一体化技术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
须具有高低电管理上岗证
2
导医
医学相关专业
2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9日在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录招聘"、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时进行公示。
2.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0月13日
报名地点: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事科
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个人简历、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等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考试
卫技岗位(护理、康复技师、心理治疗和测量师、临床中医师、导医):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3名及以上的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非卫技岗位(信息管理、后勤保障(水电)):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示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公示。
5.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通过者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并由医院进行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通过者不得录用,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6.人员聘用
医院召开党总支会议听取政审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须公示5个工作日,护理、康复技师、心理治疗和测量师、临床中医师、信息管理岗位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医院编外人员执行;后勤保障(水电)、导医岗位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应关注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在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部门监督下,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研究确定。
4.本公告由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