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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光明区专干招聘6人薪酬待遇说明

2026-09-08

2023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拟聘人员名单确定之后会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今天小编要说的是公示期间可能出现什么情况,公示结束后多久要办理入职、办哪些手续,以及如果出现递补的情况程序怎么走,这些细节提前了解心里会踏实很多。感到兴趣的朋友与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2023深圳光明区专干招聘6人薪酬待遇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专干6名,具体要求详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报名时间截至10月31日24:00。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扫描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社保明细或劳动合同;

注: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3.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7)。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仅支持PC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755-83256466;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772,联系人:陈小姐。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9月1日。

2.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各设置100分,总分按照笔试分*40%+面试分*60%计算。总分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高于等于75分的按照分数排名先后顺序录用。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的6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该招录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相应核减该岗位招录人数,具体以用人单位实际通知为准。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379。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相应人选。

(四)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1: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xlsx

2: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 .docx

3: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 .xlsx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6: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7: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系统操作指引.docx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10日

广东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选聘报名公告

广东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选聘报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组通〔2022〕6号)、《关于市巡察事务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事项的批复》(高机编办〔2023〕37号),经研究,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面向全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在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选聘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高州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应聘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熟悉电脑操作;

(五)符合《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间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高州市委2号楼521室(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本次选聘不收取报考者费用。

2. 报名需提交材料:

(1)《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需学历认证证明)、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以上均需核查原件;

(3)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奖惩材料等复印件;

(4)有关身份及资格履历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纪检监察业务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超过1:20时,需进行笔试,按照应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少于或等于1:20时,则不进行笔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布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选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高州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五)确定选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将确定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确定为调动对象,请考生密切留意。如果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不作递补。

(六)调动和待遇

1.对确定为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被选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的工资政策执行。

四、组织管理

高州市纪委监委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选聘的具体事宜。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纪委监委、中共高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0668-6610088);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847)。

点击查看

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高州市纪律检查委员

中共高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平南县2023年大数据局招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

平南县2023年大数据局招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工作岗位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中心、平南县信息中心编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敬业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善于做服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操作计算机软件。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网络工程等专业毕业的或有计算机网络运维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四)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1.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19日。

3.报名地点: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县政务中心二楼202办公室)。

4.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5.报考者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面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列择优录取,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排名依次替补。确定聘用后,由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与聘用人员按照劳动部门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如有主动辞职或被辞退的,所缺名额在本次面试者中按工作需要择优替补录用。

五、聘用管理与待遇

工资待遇按县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工资统一委托平南县龚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发,并由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不包含住房公积金),食宿自行解决。

附件: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登记表

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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