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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余姚国企在编人员招聘舜智投资2名

2026-09-08

2023年余姚国企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舜智投资公司这次招聘的岗位都是国有企业在编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待遇。今天小编说说体检和考察的安排,按招聘指标一比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考察不合格的会按成绩依次递补,流程很清晰。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余姚国企在编人员招聘舜智投资2名

本公司是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员工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职数招聘要求备注工程管理岗11、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学类专业毕业(详见附件1:专业分类目录);

2、具有3年及以上招投标相关工作经验;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4、宁波市户籍。

信息管理岗1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详见附件1:专业分类目录);

2、具有3年及以上信息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工作经验;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4、宁波市户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2、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

三、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国有企业在编合同制员工,薪酬待遇按照公司制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原则

招聘贯彻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舜达西路188号中塑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二楼(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办法: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岗位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后填写)及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一式两份《余姚舜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余姚市国企在编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截止报名时间,若出现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时,对本次招聘的岗位专业要求、招聘条件、招聘办法等条件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发布招聘补充公告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

5、咨询电话:0574-62851663(限工作时间)

六、招聘办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2天前,因本人原因放弃面试并书面确认的,在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面试实施当天提出不参加面试,以及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指标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未按体检项目进行体检的同样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6、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后因不予录用或暂缓录用等情况造成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公司规定的相关待遇。

8、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公司岗位调配安排。

9、新招聘人员自市国资办首次备案起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公告及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结果均通过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我公司无关。

3、本次招聘委托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由我公司负责解释。

余姚舜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附件1:专业分类目录.xlsx

附件:附件2: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

附件:附件3:余姚舜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2023年江苏昆山教育系统选聘140名高层次人才

2023年江苏昆山教育系统选聘140名高层次人才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选聘140名高层次人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选聘对象:

(1)2023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其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师范专业,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对口。

(2)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生,且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院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或获得过院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之一的,专业对口。(以上材料须提供纸质证书)

3.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4.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应聘者视同为2023届毕业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1.时间:2023年6月13日--6月15日(每天8:00--18:00)。

2.方式:应聘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及上传相关材料。已注册过账号的,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旦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综合考核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应聘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按序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必须清晰易辨,资格审查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⑴个人简历;

⑵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⑷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⑸当前就读学段的学习成绩单(需加盖院校教务部门章);

⑹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自拟的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⑺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其他业绩材料(以证书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

2.资格确认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凡审查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在6月19日12:00前电话告知。

通过资格确认的进入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选聘单位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情况,按照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满岗位选聘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是否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由选聘单位在6月20日16:00前负责通知。

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在6月20日至综合考核前4天明确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综合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当参加相应学科笔试全部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参加相应学科笔试全部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查阅成绩。

面试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从本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本岗位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资格线分数出现同分的,则同分数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特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综合考核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50%)+面试成绩(按占比50%)。各项目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各项目中有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综合考核开始前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资格复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查的,不再递补。

应聘者务必在报名网站打印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资格复查时需提供《报名表》和报名时上传网络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

综合考核结束后签约。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放弃签约的,经选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1.完成签约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本次选聘对通过综合考核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相关要求进行。

3.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选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不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昆山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553129。

咨询电话:

昆山震川高级中学----袁老师0512-57709597

昆山市第一中学----邹老师0512-57558896

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徐老师0512-36921011

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蔡老师0512-81636080

昆山市花桥高级中学----胡老师0512-81868972

昆山市锦溪高级中学----柳老师0512-36651276

新建高中----徐老师0512-36921011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陈老师0512-57639736

昆山市巴城高级中学----张老师0512-57853320

昆山市玉山中学----朱老师0512-57591293

昆山开发区青阳港学校----陈老师18550558469

昆山市兵希中学----陆老师0512-57368261

昆山市蓬朗中学----谭老师0512-57611172

昆山市城北中学----张老师0512-57757378

昆山高新区汉浦中学----王老师0512-36877896

昆山市花桥中学----陈老师0512-57691060

昆山市花桥徐公桥中学----张老师0512-57687892

昆山市花桥集善中学----张老师0512-57608093

昆山市张浦良渚实验学校----潘老师0512-57451360

昆山市张浦震阳实验学校----张老师0512-57420686

昆山市新镇中学----马老师0512-57665703

昆山市陆家中学----陈老师0512-57960001

昆山市费俊龙初级中学----陆老师18912626717

昆山市石牌中学----戴老师0512-36905197

昆山市亭林初级中学----严老师0512-57475172

昆山市石浦中学----顾老师0512-57275062

昆山市淀山湖中学----陈老师0512-57486593

昆山市周庄中学----顾老师13962670215

昆山市锦溪初级中学----张老师0512-57231176

昆山市教育局----0512-5753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0607(发布)

昆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

浙江定海区司法局招聘1人考试通知

浙江定海区司法局招聘1人考试通知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告公示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能听懂舟山方言者优先。舟山户籍以2023年10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9日后出生);

5.法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6.需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和互联网软件,打字速度不低于100字/分钟 ;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9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及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宜该岗位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23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定海区司法局复议应诉科(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区社会治理中心403办公室)。

3.报名携带材料: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好的《定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其中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司法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0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6进入面试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司法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司法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五)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年薪6.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等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定海区司法局政治处(办公室):0580-2550321。

附件:定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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