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南充市考调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南充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小编注意到,本次考调面向四川省内机关或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公务员和事业干部。公告对考调条件、岗位范围、报名程序、考试安排等都有详细说明。考调条件包括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等基本要求。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5日,笔试定在10月29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南充市人社局网站查看公告和岗位信息,抓紧时间完成报名。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南充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详见附件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统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四川省内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人员或事业干部(详见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5. 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与考调单位经费性质相符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经历。
6. 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
7. 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nanchong.gov.cn/rsj/,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 :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见附件3)。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信息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慎重选用上传照片,并对填报的各项信息及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本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登录本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下旬。
如因特殊原因,需发布补充公告的,将在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考调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见附件2),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负责或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讨论决定
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和报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若设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考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和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此次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三)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2309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7-281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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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南充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条件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顺庆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其中战斗员岗位14名,驾驶员岗位6名。
二、岗位及职责
(一)战斗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通信保障、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驾驶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
三、工作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与顺庆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在顺庆区消防救援大队各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且服从工作地点分配。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0月10日至2005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0月10日至2005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招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六)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七)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和从支队各级辞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5日18时止,以报名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填写《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统计表》(附件2),同本人身份证、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者提供)、驾驶证复印件等打包压缩后上传邮箱(896441963@QQ.COM),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专职消防员"。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岗位填写报名表(只能选择一个)。
2.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考生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短信形式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应聘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应聘人员任何一项未到场、中途放弃或未通过的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参加应聘的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体检、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政审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测试标准见附件3)。
体能测试: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任选一项。考生填写报名表时选择相应科目,且选定后不得更改。
岗位适应性测试: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合格人员按照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3.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4.成绩评定。考核结束后,在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岗位排名,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5.体检。面试和心理测试均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市消防救援支队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政治考核。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结合《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附件4)内容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考核。
7.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时间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均以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聘用及岗前培训
1.全程参加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且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且合格的人员,根据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安排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不足时可进行调剂),培训时间为3个月。
2.全程参与入职培训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补发培训期间工资。
3.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七、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具体以相关管理规定及实际执勤备战情况而定。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在正式聘用后的工作期间,聘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聘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同时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三)薪酬待遇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43号)文件执行。
八、相关注意事项
(一)招考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安排、考试成绩以及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考生知晓的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等环节。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5055213(李老师)
(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附件:1.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统计表
3.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4.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
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0月10日
绵阳北川县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事业干部队伍建设,我县面向北川羌族自治县2021年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北川羌族自治县2021年度招募的连续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具有北川羌族自治县项目办出具的期满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曲山镇便民服务中心1名、禹里镇便民服务中心1名、坝底乡便民服务中心1名、白坭乡自然资源所1名、桂溪镇自然资源所1名、水利水保通口河流域站1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一种方式进行。每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考岗位统一填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从服务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实绩考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四)资格审查
报考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查同时进行实绩考核和加分审核。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团县委负责。本次招聘全过程开展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领取考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即领取考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五、考核
此次考核方式为实绩考核加面试考核。考核总成绩=实绩考核成绩+少数民族加分+面试考核成绩。
(一)实绩考核
实绩考核得分由服务期内个人获得的表彰(表扬)组成,其中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表扬)得0.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表扬)得1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表扬)得1.5分;获得中央军委、国务院表彰(表扬)得2分。表彰(表扬)得分按年度计算,因同一事迹或工作受多次表扬表彰的,以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累加。
以上所有表彰(表扬)以正式书面文件或证书为准,实绩考核得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23年10月11日。
(二)少数民族加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少数民族考生,在考核成绩中加1分。
(三)面试考核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考核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
(二)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选岗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选岗,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选岗后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确认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确认;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确认,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确认。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未经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从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3四川武胜中心镇公益岗位招聘报名通知

根据《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中心镇实际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群团工作共2名;公共卫生服务(含中心场镇、应龙岛旅游区)共2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注释:就业困难认定基本条件:(1)、城镇户籍;(2)、普通人员女40、男50周岁以下办理失业证且失业状态满一年可直接认定,普通人员女40、男50周岁以上办理失业证且失业状态可以直接认定;(3)、残疾人员需持有残疾证进行认定;(4)、低收入家庭人员需提供民政局低收入证明进行认定;(5)、征地或特殊军队退役人员详请咨询就业部门。
2.脱贫户家庭成员可常住场镇开展工作的人员;
3.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男55岁以内,女45岁以内),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31日,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具有武胜县内户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
4.文化程度:公共卫生服务类不限学历;其他职务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且能够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应用;
5.基本要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服从组织管理、听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谨高效的办事效率。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如招聘未满则日期顺延。
2.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照片一张。
3.报名地点: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女士13541552474。
4.资格审查:10月26日--10月31日,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面试(其中:群团工作、社区劳动就业两项职务加试电脑操作考试);对审查未通过的,将电话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和电脑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一并进行,总分100分。群团工作电脑操作分为50分,面试分为50分。公共卫生服务岗位面试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基础写作能力、表格制作能力等。
考试由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未携带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公示。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订,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对于工作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的将进行其他储备或推荐;
(二)聘用人员按照当年公益性岗位待遇发放,按政策购买社会保险;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提供基础社保保障,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开、公平、公正,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监督联系电话:0826-6310020。
六、本公告由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