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天津总工会事业单位招聘8人职位表

2026-09-07

2023年天津市的考试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天津市总工会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报名网站为天津市人社局官网,报名时间从10月14日开始,缴费截止到10月20日。小编提醒,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会取消招聘计划。感到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2023天津总工会事业单位招聘8人职位表

为满足天津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参加市人才考评中心2023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设置岗位总计8名,分别为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专业技术岗位4名、天津市职工服务中心管理岗位4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以及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0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应当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可放宽至报到日期前。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毕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天津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本次招聘公告于2023年10月9日在天津市总工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评中心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各单位公告网址链接(简章)、报考须知、收费标准、诚信承诺书等信息。

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四、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以及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4日9:00–2023年10月19日9:00。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4日9:00–2023年10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之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不再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4日9:00至2023年10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缴纳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具体可电话咨询:022-12333。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聘单位可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

改报时间:2023年10月21日。改报在线下进行,如出现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考单位联系有关考生是否改报本单位其它岗位或其他单位已开考岗位,招考单位将最后改报的结果反馈给考评中心,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为公共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或《综合知识(财会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10月25日9:00起。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进行。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笔试。

2.成绩公布。2023年11月1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招聘单位所需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同一岗位通过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专业考试

面试前,报名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拟招聘职位中的内设科室专技岗1(教师)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专业考试(授课试讲),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专业考试满分100分,同面试成绩按照3:7的比例进行测算,形成综合面试成绩。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的,专业考试部分成绩记为0分。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时间地点。面试于2023年11月18日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科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题目由招聘单位委托人才考评中心命题,题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

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3.成绩合成。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综合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或《综合知识(财会类)》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分200分)相加;设有专业考试职位的面试成绩为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没有设置专业考试职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安排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由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时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人员取消或放弃资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可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乙类乙管”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报考网站有关通知公告,并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共同营造健康安全考试环境。

八、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九、报考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022-84236145

天津市职工服务中心(天津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022-84236254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23935601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总工会

2023年10月9日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辅导员2023年招聘公告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辅导员2023年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7名、专职辅导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和工作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届本科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

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占用事业编制并按照事业编制方式聘用管理,岗位试用、考核期1年,考核合格后转入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均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ulinvtc.com.cn/)、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发布。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附件《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简历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ylzy.zp.kooci.net/。网上简历审核通过者还须携带相关资料接受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者才算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截止时,简历审核不通过者,视为报名失败,无须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08:00至2023年5月29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系统进行投递岗位操作后,不允许修改简历,应聘人员需慎重填写简历,投递岗位之前可以保存已填报的信息。

网上简历审核时间:2023年5月26日08:00至2023年5月30日18:00。

网上简历审核通过后,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日08:00至2023年6月6日18:00

现场资格初审地点: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热身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初审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操作流程》。

现场资格初审结束后,笔试通知将通过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推送给资格初审通过者,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报名结果并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初审提供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岗位报名表原件(下载打印方法可参考本公告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①应届本科毕业生以2023年将要取得的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以2023年将要取得的学历报考的,须提供研究生阶段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还须提供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③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各阶段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④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企业或医院在岗人员报考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思政类教师岗位须提供入党证明材料(所在支部开具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情况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应于6月14日08:00至6月16日18:00从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心理测试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能力测试》两科,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申请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相关的知识,申请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辅导员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专业能力测试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6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专业能力测试40%

(5)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7月初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将通过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推送给应聘人员本人,应聘人员可登录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7)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同时通过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推送给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专业能力测试4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

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人员名单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心理测试

体检和心理测试由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安排在三甲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试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将发送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和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果社会上出现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等程序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912-3448825、3456133、3448838

违纪违规投诉举报电话:0912-3456029、3456039

附件

1.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操作流程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18日

浙江2023年漕河泾开发区国企招聘公告安全管理员

浙江2023年漕河泾开发区国企招聘公告安全管理员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园区安全管理员1名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下午15: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三、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安全管理、工程等相关专业;

2、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有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

4、熟悉安全管理相关法规,熟悉安全管理技术、方法、理论;

5、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6、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

7、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8、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自我发展意识;

9、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备发挥常用办公软件编写报表等工作能力;

10、具备对外各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岗位职责

1、协助监督管理对各企业防汛防台、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各项安全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及各类安全和工伤事故的调处等。

2、协调处理区内各项安全事件,妥善处理企业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3、企业有关岗位的职业病防治和监督检查。

4、负责协调园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园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

6、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编制和演练的实施。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和档案。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薪资待遇

税前薪资6000-7000

六、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招聘方式。初审筛选合格后进行笔试和面试。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因个人原因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不入围面试人员不作另行通知。

请应聘者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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