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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区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发布

2026-09-07

2023年河北保定徐水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徐水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了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计划招聘104名中小学教师,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注意事项,包括报名方式、缴费标准、打印准考证时间等细节,想参加考试的朋友可以提前了解清楚,免得错过重要时间节点。感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徐水区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发布

为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4名,其中高中4名,初中52名,小学48名(具体岗位数额见附表)。

{C}!–[if !supportLists]–二、{C}!–[endif]–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雄安新区和定州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8日至2005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报考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有学历均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证,网址://www.chsi.com.cn。

(五)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www.jszg.edu.cn。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有关精神,此次招聘教师岗位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

(六)报考初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人员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学科均须与应聘岗位一致。

(七)报考其他学科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可报小学科学岗位;历史、政治专业可报小学道德与法治岗位。

(八)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复审阶段需提供同意应聘的证明。

(十)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教师待遇

中小学教师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1.报名网址://110.249.194.121:89

2.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7月24日9:00至 7月26日17:00截止;

(2)网上缴费时间:7月24日9:00审核通过后至7月27日12:00截止;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7月31日9:00至8月1日17:00;

(4)笔试时间:8月4日;

(5)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8月8日前;

(6)复审时间:8月9日- 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7)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14日9:00至8月15日17:00;

(8)面试时间:8月17日;

(9)综合成绩查询时间:8月20日前。

3.注意事项

考生须完全了解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保定市徐水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及考生《诚信承诺书》,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进行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需牢记。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可再次登入系统查看报名状态,以免影响考试。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一般会在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不能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

(二)笔试

时间:8月4日9:00–11:00

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从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

2023年8月8日前,考生登录//110.249.194.121:89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8月9日-8月10日)

分别依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因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进入复审的考生于8月9日- 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徐水区第二中学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证明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8月17日)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评委从异地聘请。面试前考生备课9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乐器、体育器材等教辅工具不得带入考场。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60分以下不予聘用。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组织体检(8月21日)

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依次为面试成绩较高者、普通院校学历较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8月23日)

招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于8月23日前送交人社局人事股112室,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结果(8月24日-8月30日)

拟聘人员名单在徐水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岗位调剂(8月31日)

若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进行岗位调剂,调剂方案另行公告。

(九)聘用安置(9月1日)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工资从正式上岗后的当月计算。应聘人员因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抵顶见习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准跨乡镇流动,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略)

八、纪律与监督

(一)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8601771

教育和体育局举报电话:0312-7115665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徐水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保定市徐水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2023年江苏昆山教育系统选聘140名高层次人才

2023年江苏昆山教育系统选聘140名高层次人才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选聘140名高层次人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选聘对象:

(1)2023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其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师范专业,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对口。

(2)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生,且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院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或获得过院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之一的,专业对口。(以上材料须提供纸质证书)

3.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4.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应聘者视同为2023届毕业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1.时间:2023年6月13日--6月15日(每天8:00--18:00)。

2.方式:应聘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及上传相关材料。已注册过账号的,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旦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综合考核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应聘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按序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必须清晰易辨,资格审查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⑴个人简历;

⑵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⑷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⑸当前就读学段的学习成绩单(需加盖院校教务部门章);

⑹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自拟的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⑺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其他业绩材料(以证书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

2.资格确认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凡审查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在6月19日12:00前电话告知。

通过资格确认的进入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选聘单位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情况,按照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满岗位选聘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是否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由选聘单位在6月20日16:00前负责通知。

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在6月20日至综合考核前4天明确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综合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当参加相应学科笔试全部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参加相应学科笔试全部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查阅成绩。

面试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从本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本岗位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资格线分数出现同分的,则同分数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特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综合考核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50%)+面试成绩(按占比50%)。各项目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各项目中有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综合考核开始前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资格复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查的,不再递补。

应聘者务必在报名网站打印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资格复查时需提供《报名表》和报名时上传网络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

综合考核结束后签约。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放弃签约的,经选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1.完成签约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本次选聘对通过综合考核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相关要求进行。

3.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选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不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昆山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553129。

咨询电话:

昆山震川高级中学----袁老师0512-57709597

昆山市第一中学----邹老师0512-57558896

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徐老师0512-36921011

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蔡老师0512-81636080

昆山市花桥高级中学----胡老师0512-81868972

昆山市锦溪高级中学----柳老师0512-36651276

新建高中----徐老师0512-36921011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陈老师0512-57639736

昆山市巴城高级中学----张老师0512-57853320

昆山市玉山中学----朱老师0512-57591293

昆山开发区青阳港学校----陈老师18550558469

昆山市兵希中学----陆老师0512-57368261

昆山市蓬朗中学----谭老师0512-57611172

昆山市城北中学----张老师0512-57757378

昆山高新区汉浦中学----王老师0512-36877896

昆山市花桥中学----陈老师0512-57691060

昆山市花桥徐公桥中学----张老师0512-57687892

昆山市花桥集善中学----张老师0512-57608093

昆山市张浦良渚实验学校----潘老师0512-57451360

昆山市张浦震阳实验学校----张老师0512-57420686

昆山市新镇中学----马老师0512-57665703

昆山市陆家中学----陈老师0512-57960001

昆山市费俊龙初级中学----陆老师18912626717

昆山市石牌中学----戴老师0512-36905197

昆山市亭林初级中学----严老师0512-57475172

昆山市石浦中学----顾老师0512-57275062

昆山市淀山湖中学----陈老师0512-57486593

昆山市周庄中学----顾老师13962670215

昆山市锦溪初级中学----张老师0512-57231176

昆山市教育局----0512-5753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0607(发布)

昆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

贵州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贵州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力量,持续做好册亨县各项公安工作,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商请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册亨县公安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册亨县公安局此次公开招聘的70名警务辅助岗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中文职岗位9名、勤务岗位61名,具体职位详见《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508室)。本次招聘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1:3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册亨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附件2)。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政策

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退役军人报考加5分。

(五)预加分审核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时填写加分项的考生,需当即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先进行预加分,经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但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加分。

4.经审查符合预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5.加分确认及审查工作在报名时现场进行,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考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总分100分,结合笔试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册亨县纳福实验小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800米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册亨县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4.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册亨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岗前培训

入职后,册亨县公安局将组织新招聘人员进行为其10天的岗前培训,其中集中培训5天,随岗实训5天。培训项目包括忠诚教育、保密教育、职业养成、公安工作、警务技能、执法规范等,通过日常表现考核、理论考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十、试用管理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岗前培训合格后,由用人部门负责具体岗位知识培训或者以岗带训,并签订管理责任状、保密承诺书等。

十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大专及以下学历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大学及以上学历29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满2年以上,实行层级管理,通过考核择优晋升职级。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照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免费健康体检。

十二、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关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简章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4210090

附件1: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x

附件4: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册亨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2日

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23年公告

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23年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及本公告。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6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8日-2023年7月12日。7月12日24:00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电子材料打包按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wstcrsc@163.com邮箱,报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word文档);

(2)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pdf);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pdf);

(4)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特别提醒,凡报名材料不按要求命名的、报名材料不全的、报考岗位未明确的、报考岗位错报的,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文山学院文贤楼五楼5-06室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告,同时电话通知考生。

3.岗位调剂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若满足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在征求其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可调剂到相应岗位参加招聘考试,岗位调剂在笔试考试前完成。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大于3:1笔试方可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的具体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文山学院校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面试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经递补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参加等额面试的应聘人员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3)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录用;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由文山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考察

由文山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收到学校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一个月内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环节要求的相关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六、待遇

(一)工资构成与编内教职工构成一致,具体核算方式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文山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5)及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执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校提供成绩单,我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件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未尽事宜由文山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6-2152020、262409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监督电话:0876-2666609;

(三)门户网站:https://www.wsu.edu.cn/。

附件:

1.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

4.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2018版)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江苏监理工程师考试2024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贵州黔西南州2023年专项人才引进招聘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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