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湖南娄底娄星区2023年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6-09-07

娄星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报名时间为7月12日至14日,在娄底四中现场报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涵盖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面试采用试讲形式。今天我整理了报名条件和考试流程的关键信息,供大家参考。感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一同了解吧

湖南娄底娄星区2023年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人社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0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需要符合《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娄星区在编在岗教师;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2日-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娄底四中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信息登记、摄像的顺序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2023年上半年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报名表上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4.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毕业证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人员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教师资格证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报名时提交,见附件4)。

7.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开考比例。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9.笔试准考证邮寄和领取。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可选择办理准考证邮寄,费用自理;或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25日-7月26日上班时间(截止下午6:00),凭有效身份证,到娄底四中领取并当场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逾期未领责任考生自负。

10.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20%)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80%)。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内容。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公示,公示时间3天。

(4)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进入面试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具体试讲范围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①初中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

②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教材内容。

体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为对应招聘岗位所需专项类的专项技能,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音乐岗位采取音乐专业特长展示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专业特长展示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

(4)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2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及其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原公告媒体公布,公布时间3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增加吸毒检测项目。如有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被考察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有考察不合格的,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教师根据各学校编制和教师岗位需求情况,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聘用学校,由聘用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聘用单位无对应的岗位职数,聘用人员需服从高职低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以上。

五、纪律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

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娄星区人社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娄星区人社局和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娄星区教育局:0738-8514860

娄星区人社局:0738-8211709

附件

1: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docx

2.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4.同意报考证明.docx

娄底市娄星区人社局

2023年7月3日

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考试安排

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考试安排

湖南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智造谷"、湘江湾智能制造产业走廊核心区,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湖南省一本招生单位。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校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工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计划5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和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3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名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开招聘系统报名,按要求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3.报名材料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电子档作为附件上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职位匹配度,总分10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总分100。

应聘人员参加所有考试环节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683619学校人事处人才科

举报电话:0731-58688507学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工程学院

2023年7月4日

2023年甘肃庆阳市人才引进不予引进情形

2023年甘肃庆阳市人才引进不予引进情形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和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实际,现就庆阳市2023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8人,其中庆阳一中3人,庆阳六中13人,庆阳七中4人,庆阳五中5人,庆化学校12人,特教学校1人。

二、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双一流"大学毕业生要求专业所在大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所在大类一致;硕士研究生本科学段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研究生学段所学专业要求与本科学段专业大类一致。不含专升本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成人教育院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庆阳市市直学校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4.本科生为26周岁以下(199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已在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正式就业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庆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确定拟引进人选、签订协议、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公示、备案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庆阳市教育局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8日18:00。应聘人员用微信扫描二维码(附件4)进行报名,报名时根据招聘条件只选择岗位名称,不选择招聘单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直接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提交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成立市直学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于2023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庆阳市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庆阳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已就业人员(含与用人单位已签订意向就业协议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需经主管部门加注意见)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四)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

2.面试地点:西峰城区学校(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面试办法参照《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甘教厅〔2013〕73号),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人员抽签确定说课顺序,面试题目共3道,由应聘同岗位面试人员抽签第1号考生现场随机抽取确定1道,同岗位面试人员使用同一试题进行面试。备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备课所需教材(附件3)、纸笔统一提供,面试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成绩计算: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测评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确定拟引进人选

面试测评结束后,根据考生学历、教师资格及报考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引进人选。当同一学科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采取面试加试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

(六)签订协议

在确定的拟引进人选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引进人选自愿选择意向单位和岗位。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庆阳市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意向性就业协议》,自愿放弃引进资格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拟引进人选于2023年9月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已就业或已签订意向就业协议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辞职批复或解除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原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411室)进行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人事(学籍)档案,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资格复审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者,由庆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者提请市教育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在庆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核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级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内不得调离。

五、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有关规定,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条件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市任教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3.双一流"大学,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签约任教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六、有关事项

1.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引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直学校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庆阳市教育局 0934-8680263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4-8680257

附件:

附件1:庆阳市2023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庆阳市2023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庆阳市2023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面试教材.doc

附件4:庆阳市2023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二维码.doc

庆阳市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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