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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受理范围

2026-09-07

宿迁市宿城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已经更新,2024年第二次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小编了解到,本次认定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三个主要环节,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间安排。有申报需求的人员需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流程,否则将无法参加本次认定。感到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同了解吧

江苏宿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 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宿城区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洋河新区和苏宿工业园区区域内人员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区认定区域内户籍;

2.在我区认定区域内居住,并持有我区认定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我区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合格学历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请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4.驻我区认定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持有我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区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4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6月21日17时。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4届毕业生于6月份起可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7月2日-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7月2日: 幼儿园申请人员现场确认;

7月3日: 小学申请人员现场确认;

7月4日: 初中申请人员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宿城区招生办(宿城区实验小学院内,石坡岸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往西200米,从南门进入)。

(三)体检

体检时间:7月5日-7月12日上午7:30-10:30

体检项目及费用: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确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费用为160元/人,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费用为150元/人,体检费用由申请人员自理,体检医院现场收取。

体检须知:所有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逾期未检者,视同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体检当日,请确保空腹、体温正常,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附件3下载,双面打印,填好个人基本信息和“既往病史”等栏内容,贴好与网报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报到时,请主动告知体检医院本人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中小学/幼儿园)及怀孕等特殊生理状况,女性避开经期进行体检。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体检结束后,《体检表》当场上交体检医院,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直接反馈给区教育局。体检合格者,体检结论不再另行通知;需要进行复检者及体检不合格者,将电话告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可选择现场领取或者邮寄方式,具体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如选择邮寄方式(产生费用由个人承担),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收件地址、联系电话。请各位申请人关注宿城区人民政府(//www.sqsc.gov.cn/)“公告公示栏目”栏。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毕业证书中如果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向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规格要求为白底彩色,尺寸为一寸(25mmX35mm),用相片纸冲印,与本次认定时网报系统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有关我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qsc.gov.cn/)“公告公示栏目”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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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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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

   宿城区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专任教师岗位招聘2人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专任教师岗位招聘2人

我院因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岗2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作风严谨,敬业乐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良好的服务意识。

3、应聘人员需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具备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第三批)》中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条件。

5、具有任教经验、相关职业证书或中级职称以上者优先考虑。

二、聘用人员性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性质为学院人事代理。

(二)聘用人员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填写《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格通过附件以word格式直接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格式规范统一写成姓名+性别+职称+应聘岗位+毕业高校和专业名称",联系邮箱: jsrssz@163.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5-85780028。

(二)所有应聘报名材料提交资格审查专家小组,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后续考核事宜,将通过邮件或者电话通知到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后续收到的考核通知内规定的时间前,将报名费转入相应账户。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五、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经考核录用者按相关规定签定合同或聘用协议。

附件1 2023年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第三批).xls

附件2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聘报名表.doc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尚城幼儿园招聘总务

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尚城幼儿园招聘总务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苏州工业园区尚城幼儿园是园区教育局直属管辖的公办园所,园所位于园区钟南街以西,东沙湖路以北,与东沙湖公园毗邻。尚城总园于2013年9月开园,分园于2016年9月开园,目前幼儿园规模为8轨25班。因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务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做事细致勤勉;善于学习,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结协作精神。

3.热爱幼儿,有爱心、耐心和亲和力;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二)专业条件:

1.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为人诚恳、积极肯干,服务意识强;

3.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强,有熟练的办公自动化运用能力;

4.有电工证,有学校工作经验优先。

二、性质待遇

临聘合同制,待遇面议,缴纳乙类社保,纳入园区社会保障计划。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按照《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临聘人员招聘指导意见》公布招聘流程和招聘进程,按照应聘资料审核、校内笔试、校内面试、上报录用备案表和录用人员信息表至园区教育局办公室,备案完成后将招聘公告、录用公告和劳动合同等报园区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四、纪检监督

自觉接受本校纪检部门、教育纪委和社会监督,确保各环节程序公正规范、公开透明,对违反聘用管理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纪检监督电话:0512--62950500

五、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含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及近期二寸照片1张等电子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2751445309@qq.com。(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姓名)。

2.应聘材料提供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应聘资格。经初审后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招聘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七: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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