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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2023年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招聘公告含岗位表

2026-09-06

2023年海南东方市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共68个岗位等待考生报考,教师岗占了大部分。今天小编整理的是这次招聘的详细安排,报名条件、考试流程、考察方式都列出来了,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东方市2023年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招聘公告含岗位表

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68个,其中:高中教师20名,中学教师24名,小学教师22名,财务人员1名,医务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2日期间出生);

3.岗位所需招聘条件及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东方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

7.曾为我市事业编制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人员;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5日12:00,逾期不能再进行报名注册。已注册报名考生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②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5290)。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附件4);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5)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6)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5日17:00,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通过资格审查的,届时登录网上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保持电话畅通。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不同考试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该类别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发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报考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

③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报名表;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zxgk.court.gov.cn/);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教师面试主要以试讲、实际技能操作、专业素养展示等方式进行,医务人员面试主要以技术技能操作、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5)面试成绩发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东方市教育局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审定。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市财政全额事业人员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市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的公告,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应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体检等后续工作可以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后进行,在此时间前须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交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本招聘工作方案由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5811013(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

2.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东方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武汉市东西湖区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聘用制教师)

武汉市东西湖区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聘用制教师)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地处长江之北,汉江、汉北河及府澴河交汇环绕。作为武汉市三大国家开发区之一,区域交通便捷,产业基础优良。生态环境优美、发展空间广阔,拥有中国唯一的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是宜居宜业、人才聚集的首选之地。东西湖区正奋力成为武汉跨越式发展的第三增长极",东西湖教育正处于干事创业、奋楫扬帆的高速发展时期。区内现有中小学教师四千余人,其中聘用制教师近两千人。师资队伍逐步建优,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东西湖区教育事业,建强我区教师队伍力量,提升临空品质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拟在武汉重点高校开展2023年聘用制教师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武汉地区重点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招聘岗位计划初定120人,届时根据报名情况予以调整。

校园招聘院校: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2023届应届毕业生。

2.年龄: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若因疫情未颁发的需要出具高校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 因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宣讲及报名

1.宣讲。

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B112大厅

2.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线上、现场投递资料的方式进行。宣讲会后接受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22日9:00-17:00。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

线上报名:提交电子表格报名表,并将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xhjyj2020@163.com。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7:00。

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的可以于5月22日在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表、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线上报考人员投递资料后请注意查看邮件回复,并保持电话畅通。将由招聘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拟聘人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如有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资料可一并附后。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发放面试通知

对线上、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发放《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报考人员凭《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清单所列资料复印件参加接下来的招聘面谈。

四、招聘单位面谈

5月22日在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组织开展招聘面谈,由招聘单位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谈,面谈设置合格线80分,与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一个月内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约定体检合格相关内容及要求。

五、体检

将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考核及跟岗实习

考核分为招聘集中考核和跟岗实习考核两部分。

1.集中考核在体检完毕后由招聘小组集中组织实施,采取阅档、个别谈话、集中座谈、政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拟聘人员应在东西湖区局属公办学校跟岗实习2周及以上时间,由实习学校进行跟岗实习考核。在跟岗实习前,考生应完成体检并体检合格方可参加跟岗。

两项考核双合格"及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列入公示名单并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实习期间,实习单位由东西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由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安排实习工作岗位。

考核表上应有招聘考核组和实习学校各2人以上签署,提出明确的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完成体检考核后,对确定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试用期(见习期)12个月。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否则将取消其拟聘资格。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属东西湖区教育系统聘用制用工性质(非事业编制),聘期内根据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留用、调整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聘用期内,其薪酬待遇与本区教育系统聘用制教师水平一致,并按本区城镇企业参保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九、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意向书的考生,若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提出解约或无法按期毕业的人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相关说明

2.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缴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3211343。

5.本次招聘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教育局承担。

6.本实施方案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另行规定。

招聘咨询电话:027-83894625 027-830822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武汉重点高校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附件2 武汉市东西湖区2023年武汉重点高校聘用制教师招聘报名表.xlsx

附件3 资格审核报送清单.docx

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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