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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绥棱县社区工作者招聘指南

2026-09-06

2023年黑龙江绥化绥棱县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绥棱县社区工作者招聘的体检和考察环节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体检项目和考察内容,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过关都会影响最终聘用,已经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可以提前了解一下具体要求。感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3年绥棱县社区工作者招聘指南

为做好2023年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招聘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绥棱县城区4个街道7个社区在职在岗的专职网格员。二、招聘计划社区工作者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的标准配备,根据各社区常住人口数量,拟在东南社区招聘16名、西南社区招聘23名、东北社区招聘16名、西北社区招聘22名、建设社区招聘18名、立新社区招聘11名、车站社区招聘15名社区工作者,共计121名社区工作者。三、报考条件(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3.热爱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善于做群众工作;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3.近三年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程序步骤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虑专职网格员户情大赛和考核评价结果。招聘总成绩由考生的笔试得分、专职网格员户情大赛得分、街道考核评价结果得分按照70%、20%、10%的比例进行折合相加。另外,考生获得国家、省、市三级个人荣誉的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计入折合前笔试得分,其中国家级个人荣誉可加3分,省级个人荣誉可加2分,市级个人荣誉可加1分。即:考试综合得分=(笔试得分+政策加分)70%+专职网格员户情大赛得分20%+街道考核评价得分10%。笔试1.笔试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26日9:00-11:00,在绥棱县第一中学举行。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二十大精神、绥棱县情、社区工作相关基础知识等。3.笔试得分笔试满分为100分。五、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1.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2.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沟通协调、综合能力、守法诚信、邻里关系等方面进行考察;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经绥棱县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六、公示与聘用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对拒不履行分配结果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此次招聘工作由绥棱县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绥棱县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国企招聘10人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国企招聘10人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是国家级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的县级国有企业(正科级)。因工作需要,根据研究决定,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4个,计划招聘在编工作人员7名,聘任制招商专员3名。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户口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以2023年10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5.本公告所涉及的2年或3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个体经营累计2年或3年及以上的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部分要求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以招聘单位具体要求为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验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10月20日。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3年10月2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料复审、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公司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2023年10月24日16:30。报考人员登录嘉善县在线自主报名系统(http://xcbm.jiarrc.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报名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

(3)岗位要求需符合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原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2023年10月25日16:30。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四)面谈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谈人员。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面谈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谈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谈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和面谈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面谈成绩均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人员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作放弃或取消资格,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的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任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规定程序,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公司与招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聘任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3-84252189)。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附件:

2023年下半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xlsx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广东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选聘报名公告

广东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选聘报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组通〔2022〕6号)、《关于市巡察事务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事项的批复》(高机编办〔2023〕37号),经研究,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面向全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在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选聘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高州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应聘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熟悉电脑操作;

(五)符合《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间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高州市委2号楼521室(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本次选聘不收取报考者费用。

2. 报名需提交材料:

(1)《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需学历认证证明)、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以上均需核查原件;

(3)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奖惩材料等复印件;

(4)有关身份及资格履历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纪检监察业务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超过1:20时,需进行笔试,按照应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少于或等于1:20时,则不进行笔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布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选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高州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五)确定选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将确定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确定为调动对象,请考生密切留意。如果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不作递补。

(六)调动和待遇

1.对确定为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被选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的工资政策执行。

四、组织管理

高州市纪委监委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选聘的具体事宜。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纪委监委、中共高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0668-6610088);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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