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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考试科目安排及考试政策

2026-07-19

审计师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在后台收到不少关于审计师两门科目能否分开考的咨询,在这里统一回复:不能分开考。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两门科目必须在同一次考试中通过才能获得相应资格。初级和中级考《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考《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感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审计师考试科目安排及考试政策

审计师考试的两门科目不可以分开考,两门科目必须同时考过才算考试合格。

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考试科目如下: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均为:

(一)《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二、高级审计师考试科目和内容: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

初级、中级审计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高级审计师:对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对符合当地当年使用标准的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颁发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该证明在本地区范围本年度的评聘工作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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