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护士注册地点是有明确规定的,不了解的话可能会走弯路。今天小编介绍的就是护士资格证注册地点的具体要求,包括哪些单位可以注册,想考证的朋友不要错过。感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资格证注册能且只能在医疗卫生机构。属于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还有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形式,因此护士资格证注册可以在前述这些单位注册。
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护士资格证注册资料如下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护士执业证注册地点及材料准备

护士执业证注册可以在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地方注册。其中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形式。卫生部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护士执业证注册条件规定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护士执业注册条件全面解析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才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注册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无精神病史;
(五)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六)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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