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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注册需满足的健康标准

2026-06-04

护士执业注册的报考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护理工作需要从业者具备良好的身心状态,注册时的健康标准就是用来把关的。今天小编要说明的是护士注册的健康标准要求,具体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和双耳听力障碍,以及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进入这个行业。感到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护士注册需满足的健康标准

护士注册健康标准要求如下: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

(四)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

卫生部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护士执业注册对健康标准的具体规定

护士执业注册对健康标准的具体规定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要求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对于不符合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不予注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如下: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2025护士注册条件详解

2025护士注册条件详解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要求如下: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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