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考知识中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后续期的问题,没有单位的护士可以自己办理吗,这是个比较特殊的政策问题。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护士证延续的具体规定,包括受理时间、审核期限和不予延续的情形等都列出来了。感到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无单位护士证不能延续,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护士资格证书延续注册所需材料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首次注册的要求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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